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2020-05-29 党风廉正工作总结 阅读:

作为一名老党员,要时刻保持我党艰苦奋斗的传统优良作风,永葆党员的政治本色,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并自觉付诸实际行动。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供大家参考选择。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决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这为我们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更好实施责任追究指明了方向。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多,具体的、可操作性的举措少,致使工作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不够明确,检查考核不够深入,责任追究不够严肃,有不少地方和部门甚至没有真正追究过责任,等等,严重影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效性和权威性。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统一。各级党委必须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评议,以此督促领导干部切实负起责任。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

  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认真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协助党委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题调研,找准存在问题,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要铁面执纪,严肃责任追究,在这方面要抓住典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也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不能下面问题成串还熟视无睹。要突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不认真履行反腐倡廉职责,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造成用人失察失误和不良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要适时对责任追究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责任制的威慑力。

  对具体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是强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有效举措。由领导责任人和监管责任人在具体责任行为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前者不承担领导责任,后者必须承担领导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根据县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2、自觉按照党中央关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精神指导各项工作。

  3、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

  4、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实施纲要》。

  5、加强自身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法规学习教育,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和警示作用,加强和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氛围。

  6、推进反瘸倡廉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人的有效机制。

  7、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力度,党支部依法规范行政权利的行使,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约束。

  8、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建立解决行风建设深层次问题的长效机制。

  9、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各项改革措施的深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0、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二、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根据《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追究责任。

  1、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和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2、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隐瞒不报、。

  3、对管辖范围内由于失职引发生的重大事故、恶性事故。致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4、对身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利用职权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知情不管或纠正不力的。

  5、利用职权谋取个人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6、用公款相互宴请、铺张浪费,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或宴请的。

  7、因教育、管理不到造成直接分管工作受责人严重违规违纪违法;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服务对象、行政相对人钱物的:党员干部参与各种赌博活动的。

  8、违反财经纪律.指使下属人员弄虚作假、私设小金库收支不入帐、坐收坐支、滥发钱物的。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校党委《南通大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图书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图书馆的改革与发展,对图书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出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图书馆党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重要内容,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立足教育,加强监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

  三、责任分工

  按照责任内容,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负责全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支书记、图书馆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总支书记对总支委员、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馆长对副馆长、馆内行政及业务机构的主要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副馆长协助总支书记、图书馆长履行职责,负责各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责任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各党支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部门全体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责任内容

  图书馆党总支与行政及各支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的责任主要是:

  1、重视党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细化责任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定期分析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有效改进措施。

  2、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领导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科学发展观等的系统论述、学习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践行科学发展观、党的作风和纪律等教育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制定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确保权力在监督下行使,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加强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和对关键环节的监督,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必须事先广泛听取职工意见。

  5、坚持党务公开、政务公开、馆务公开,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6、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现象。加强资金管理,实行账目公开,增强资金使用透明度,严禁私设小金库。

  7、严于律己,廉洁从政,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告诫,限期改正。

  8、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及时纠正本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和党员、干部不廉洁现象。协助查处责任范围内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责任落实

  1、图书馆党总支和行政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检查措施。

  2、图书馆党政每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校纪委。

  3、图书馆党政领导要把执行廉政责任制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中,支部书记、行政及业务部门主任等要结合个人年终总结,认真检查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

  六、责任追究

  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应对其实施责任追究。有关责任追究的情形参见《南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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