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篇

2020-06-22 议论文 阅读: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强化了村民对村务的监督权,保证了村集体资金的合理使用,下面是中国文库-教育资源网为大家整理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供大家参考。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篇

  一、村监委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对村监委工作知晓率不高。在调研中了解到,部分村民对设立村监委并不知晓(如岭脚村走访时2位村民表示不知道有村监委)。这主要是因为村监委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而不是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因此村民知晓率不高。也说明对村监委宣传不够,没有造成声势;同时也说明村监委工作做得不够,没有通过自身工作开展形成较大影响。再者村监委与村“两委”工作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贺田、大街等少部分村并未完全将“两委”之外的“第三委”纳入村级权力运行之中,导致部分村监委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的现象。部分村的党员干部对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干部不愿意接受村监委的监督,对村监委履行监督权、参与本村讨论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不支持,不为村监委人员创造履职环境。

  (二)村监委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大街乡8个行政村均为山区村,头脑灵活的年青人大多外出打工创业,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身体弱、年龄大、文化不高的老人和小孩,村干部(包括村监委)又从这些人当中产生。从村监委人员构成来看:是由一些年纪大的老党员、离任的老干部担任,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上级政策精神、村级经济财务、集体项目工程等重大事项不甚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及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不明确,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工作热情不高,致使监督作用发挥不佳,对村务监督工作就会产生流于形式现象发生。有的年龄大身体差(如大街村监委成员华春福系退休老支书,今年已经72岁,患有心脏病),不适应工作节奏。全乡仍有6名村民小组长兼任村监委成员,存在违反回避规定的嫌疑。

  (三)村监委成员职责不清。个别人员对监督什么、怎么监督没做到心中有数,没有摆着自己位置,工作上没有思路、没有头绪,表现在什么会都去参加、什么活都去干。这样一来,村监委从实施村务监督的身份变为直接参与村务工作的执行人员,而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从被监督的身份变成对村监会参与村务工作实施监督,本末倒置。有的成员自身找不到位置,凡是村“两委”领导安排的工作都积极参与,村书记、主任让村监委主任在发票上签字报销做到了“随叫随到”,没能有效发挥监督作用。个别村认为村监委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一样从乡里拿固定报酬,把村监委主任当救火队长使用,用于应付忙碌突发性工作。

  (四)监督不作为问题。一是部分村监委主任职责意识不强,由于怕担监督风险或者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怕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对某些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存在监督不作为的现象。二是个别村监委主任滥用监督权力。如贺康村监委主任邹土荣,与村两委主职干部关系不融洽,经常以不知情为由不在发票上签字,影响村务运行和班子团结。三是村监委成员参与监督的主动性不够。村监委成员以误工方式支付监督报酬,与打工相比补贴标准偏低,参加监督工作积极性不高。如贺田村一名村监委成员,从2019年开始多次因故未参与村“一月一沟通”和财务联审联签。四是个别村监委主任参与村务监督时间精力不到位。大街村监委主任吴国平在溪口供电所工作,工作日均要到单位上班,周末休息才能够在村里参加村务工作(周二无会日基本做到请假在村半天),长期时间精力不到位,使得村务监督成效大打折扣。

  二、下步对策和建议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也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加强村监委建设,促进村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一项任务。

  (一)加大宣传,提高影响。我乡村监委虽然运行多年,也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监督委的作用和意义,村民、村干部甚至村监委成员本人没有一个深刻认识,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应该如何行使监督权。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对村监委职能职责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村监委的作用,村一级应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机会,主动介绍村监委的职能职责,扩大村监委在群众中的影响和知晓率,主动支持村监委发挥作用。同时要结合贯彻落实县纪委《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清单》,进一步加强村监委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村监委成员履职能力。

  (二)加强培养,选优配强。在实践中,凡是村主要领导重视,村监委人员威信高、敢抓敢管敢监督的,整个村的工作就很好开展。反之,村主要领导不重视,村监委人员能力不强,不敢、不会监督村两委的,整个村的各项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困难。再过一年就面临村级组织换届,结合村主职干部“一肩挑”等工作,在村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层面进行创新,真正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懂纪律、讲规矩、对党纪条规、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党员干部选拨出来充实到村监委队伍中去,真正履行好村务监督的职责。注重从大学生村官、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拔一批有文化、能办事,特别是有纪检监察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党纪党规比较了解的村监委主任。建议每个网格的小组党支部设立一名村监委委员,委员的选任应报乡纪委审批,乡纪委对村监委委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

  (三)强化管理,保障待遇。给村监委定好权力,规范工作权限范围。完善乡纪委对村监委垂直管理制度,村监委直接对乡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完善乡纪委对村监委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监委主任向乡纪委定期报告、重大事宜报告等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目前各村村干部长期在一起工作,工作开展中会考虑到人情、交情等问题,可以采用各村监委人员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村监委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公正。通过交流,不仅能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还能增强村监委人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每年由县、乡两级纪委定期组织对村监委人员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在乡纪委查办信访件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及到本村党员干部的,村监委人员应全程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为解除后顾之忧,建议将村监委委员报酬参照村两委成员纳入财政预算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报酬发放与履职成效相挂钩。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因此,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促进村组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是我们当前十分重要和必要的一项任务。

  一、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

  目前,各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还不够准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如何开展工作、与村党支部其他成员的关系等问题,缺乏有效宣传、指导和协调,使一些村的党员干部对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组干部不愿意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更有个别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为抓此项工作是束缚了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权、参与本村讨论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不支持,不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创造履职环境。

  (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以沙龙镇7个村(社区)为例,头脑灵活的年青人大多外出打工创业,留在家里的是一些身体弱、年龄大、文化不高的老人和小孩,村干部又从这些人当中产生,导致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普遍不高、整体年龄偏大,对于财经、审计、党纪条规等与纪检监察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知之甚少,甚至不了解。个别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上任后职责意识不强,怕破坏与村干部的私交,得罪村里一部分人,存在当老好人的心理,因此本村出现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时,自己也就睁只眼闭只眼,监督作用未能发挥。

  (三)管理不够严格规范

  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事项,主要包括本村组财务公开、重要事项、工程建设等等。但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大多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的主要事项,还是停留在财务监督上,即民主理财,而且即使是在财务监督方面监督的手段也仅仅是对票据的核对和在财务公开表上签字认可。对一些村内事务的监督方面犹为乏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很少对本村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情况,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向村委会提出纠正建议并向村民反馈。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遇到问题,存在不知道向谁汇报,怎么汇报?甚至把自己混同于一般村组干部,平时工作不知道怎么监督,该不该监督等问题。

  二、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大宣传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但不少村组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党纪观念淡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现象仍较为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入开展。目前,农村群众反映村组干部问题,只知道找各级纪委,不知道本村设有村务监务监督委员会这样一个村级纪检组织。因此,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也十会重要和必要,村一级应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机会,主动介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扩大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群众中的影响和知晓率。

  (二)改进选拔任用机制

  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有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笔者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不应该由选举产生,应赋予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任免决定权,有目的地选拔、培养优秀的党员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乡镇纪委应注重从大学生村官、退休党员干部中选拔一批有文化、能办事,特别是有纪检监察知识和工作经验、对党纪党规比较了解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必要时也可采取公考的方式来选拨任用。同时建议每个村(社区)的小组党支部设立一名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委员的选任应报乡镇纪委审批,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有任免权,工作不称职的,可直接予以免职。只有通过较严格的选拨程序,才能真正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懂纪律、讲规矩、对党纪条规、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党员干部选拨出来,才能真正履行好监督的职责。在实践中,凡是村主要领导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威信高、敢抓敢管敢监督的,整个村的工作就很好开展。反之,村主要领导不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能力不强,不敢、不会监督村两委及各小组的,整个村的各项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困难。

  (三)不断完善管理体制

  给村务监督委员会定好权力,规范工作权限范围。建立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垂直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年终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向乡镇纪委定期报告、重大事宜报告等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目前各村村干部长期在一起工作,工作开展中会考虑到人情、交情等问题,可以采用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公正。通过交流,不仅能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还能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每年由县、乡两级纪委定期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在乡镇纪委查办信访件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及到本村党员干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应全程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

  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三篇

  20xx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从法律上确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自治组织中的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完善了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村民委员会为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的村民自治机制,从制度上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作为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流于形式,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思想认识上还有差距。一些基层干部对村监委建设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到位,,个别干部认为村监委开展工作是在束缚村两委干部的手脚,导致了一些村监委只是虚设其位,徒有虚名,例会制度、季度报告制度难落实,村监委成员无法行使监督权力,实现的监督效果不够明显。有一些村监委成员的监督意识还不强,他们并不清楚自己在民主政治上有哪些权利,也不珍惜这些权利的存在,更不知道如何去行使。

  2、人员素质上还有差距。从我乡的情况看,村监委成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年龄偏大,这些原因客观上导致了村监委部分成员对监督工作职责认识不太深,对工作职责理解不太全,业务能力不太强,工作热情不太高,致使监督作用发挥不佳,对村务监督就会有流于形式现象产生。

  3、监督范围比较窄,手段比较单一。按照制度设计,村监委的监督事项包括村财务公开、村重要事务、工程建设项目等。但我们发现在履职过程中,大多数村监委成员监督主要事项还只是停留在财务监督上,即民主理财,而且即使是在财务监督方面监督的手段也仅仅是票据的核对和在财务公开表上签字认可。对一些村事务的监督方面犹为乏力,村监委很少对村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情况,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向村委会提出纠正建议并向村民反馈。

  二、对策和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在农村已经做到“全覆盖”,现在工作的重心要转移到水平提升、作用发挥上来,以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全面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

  1、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任务繁重。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乡纪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组织、民政、农经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职、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组织部门要把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体部署、通盘考虑、齐抓共管;民政部门要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与村民自治有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并进一步细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保障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上的措施;农经部门要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培训。

  2、完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层面。要在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确保“村监会成员列席村级重大决策、重大开支和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会议。对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招投标等村务公开内容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等一切村务进行监督”等职能落到实处。要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在保证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的同时,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热情,畅通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要重视相关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好会议、来信来访、村务监督、民主理财、重大村务决策过程的记录,尤其对工程建设中合同签订、履行、资金到位情况及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全程监督、全程记录。进一步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3、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激励和惩戒制度,促进“愿监督”。一是要加强制度激励。授予村监委必要的资源。可以考虑当选为村监委成员可以优先参选下届村委会候选人等适当的激励制度,使村监委成员有更大的动力进行监督,大大提高其监督的积极性,也可改善村监督委成员年龄偏大的弱势。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司法救济渠道来作为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行使的后盾,保证民主监督的有力行使。工资是队伍稳定、发挥好监督作用的基本保障,村监督委成员的报酬机制也应适当考虑与村两委干部同等待遇,解除村监委成员的后顾之忧。二是要强化惩戒制度。对村监委成员不作为或因失职,导致群众利益村民较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村监委有拒绝盖章的权力,也不意味着他们能随意干涉村两委的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规范制度,使村监委成员做到参与不干预、献策不决策、做事不多事、监督不越位。

  4、严格制度执行,规范运行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台账、工作保障等制度,不断提高监督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财务审查、工程监督等不同时机,适时召开由全体监督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出现的新情况和解决问题的对策,以及布置任务、总结经验等。要定期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情况,并通过述职述廉形式,接受村民的评议。各村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要纳入村级财政预算。

  5、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水平。严格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和作风教育,以及村务、财务、工程项目管理、资产合同履行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通过建立“示范点”,推行一批运作规范、成效明显、群众满意的先进典型,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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