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思考

2021-04-02 财务工作总结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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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思考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强化了村民对村务的监督权,保证了村集体资金的合理使用,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近年来,会泽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助推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但在发挥作用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

  一、基本情况

  会泽县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361个,村监委主任358名,村监委委员722人。为促进村监委规范、高效运转,充分发挥“小纪委”职能作用,会泽县制定出台了《会泽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规定村监委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乡镇纪委监察室的指导下,对本村村务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履行监督检查决策落实、审核财务账目等八项职责,对本级村务享有知情权、询问质询权、建议权、审核权、反映权、受理罢免权等六项权利,遵循“了解情况——调查分析——实施监督——通报反馈”的程序实施监督,确立了村党总支决策、村民委员会执行、村监委监督的权力配置和制约格局。按照《会泽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确立的制度框架,又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接访工作制度》《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等7项管理制度,设计制作了民主管理档案、“三资”变动登记表、工作日志等4类表册,与《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云南省农村“五金”监督管理办法》等5部政策法规一并集中编印成《会泽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下发到县直各有关部门、23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和378个村(社区)学习和应用,为村监委履行职责提供了指南。同时,经多方沟通协调,各乡(镇、街道)均按照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牌子、有印章、有制度规范、有工作档案、有经费保障、有考核办法的“八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初步实现了履职有平台、工作有准绳、心中有底气、对外有形象、监督有权威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成效

  村监委自成立以来,在融洽党群干群、化解农村基层矛盾、推动基层民主进程、监督农村干部正确履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村民自治,发挥了民主决策“监督员”作用。村监委按照“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决策前广泛收集情况、决策中积极建言献策、决策后严肃监督纠偏。如,待补镇鹧鸡村村民就赶集日小集镇交通拥挤问题向村监委反映,在村监委的引导和支持下,村民填写了提事表,提出修建农贸市场、景观河、休闲亭子、公厕等4件急盼解决的提议,经村“三委”商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村监委监督执行,4件提议均已顺利完工。

  (二)围绕执纪办案,发挥了乡(镇、街道)纪(工)委“好帮手”作用。村监委认真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村党总支、村委会及其成员的违纪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提出批评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直接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报告并协助调查。如,纸厂乡鄢家村村监委成员多次收到群众关于农村低保“关系保”“人情保”的反映后,及时向乡纪委建议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并配合工作组入户访查、开展“村民评贫”,共查出并调整了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的人员76人。

  (三)围绕民生关切,发挥了群众诉求“代言人”作用。村监委成员具有熟悉村情、群众信任、有一定威望和影响力的优势,对群众诉求了解更及时、彻底,解决群众诉求有热心、有公道心、有责任心。如,者海镇新华社区50名群众长期拿不到打工的工资正要组织集体上访,村监委主任得知后迅速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两名群众代表一起到镇纪委反映情况,协助镇纪委调查核实,查明工程包工头拖欠民工工资27万余元,积极协调工程承建方借款24万元给包工头,全程监督包工头将工资足额兑付到民工手中。

  (四)围绕和谐稳定,发挥了矛盾纠纷“减压阀”作用。一些群众早有反映的问题在基层未得到认真解决,致使矛盾积累,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村监委成员及时掌握、报告群众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如,田坝乡田坝村村民段某和杨某存在土地界限纠纷,在高速公路征地过程中土地补偿款无法顺利兑付,群众纠纷有演化为家族纠纷的趋势,村监委主任及时向上级反映,并配合确定土地界限等工作,经核实,土地实有量比土地使用证上多出0.09亩,在村监委调解下,多出的0.09亩土地补偿款由段某和杨某各领一半,两人和双方家族都心服口服。

  (五)围绕集体利益,发挥了村级三资“好管家”作用。按照《会泽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定,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代管,集体资金划入代管中心账户,经济往来票据须经村监委主任签字并加盖村监委印章后方能报销,集体资产、资源造册登记并转交代管中心代管,拍卖、转让、租赁等处置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目前,在村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全县1.37亿元村级集体资金全部纳入委托代管,1.3亿元集体资产、22.84万亩集体资源全部造册登记,资产资源收益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发展集体经济结合,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规范管理和保值增值。

  (六)围绕民主监督,发挥了廉洁履职“防火墙”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成立,促使村级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由单一向全方位转变,使村级组织民主决策更加规范,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充分保障了广大村民的根本权益。同时,在对村务、财务监督的基础上,村务监督委员会代表村民对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实施监督,特别是年终述职、述廉测评等活动中,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村干部进行量化考核,促使村干部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实现了公正办事、廉洁自律、提高效率。

  三、存在问题

  在充分肯定村监委工作成绩的同时,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六不”。

  (一)思想认识不充分。长期以来,村“两委”干部处于自我监督状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少部分村“两委”主要领导对村督委职能作用认知不到位、对村监委开展工作配合不力,有的甚至规避村监委的监督;部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认为村组织关键在党支部和村委会,抓不抓村监委不会出大的问题,也不会影响大局,村监委主任应该更多的分担村“两委”的业务工作;部分村级干部错误认为村监委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村“两委”干部手脚,会影响村“两委”干部工作的积极性;部分村监委监督工作主动性不够,履行职责过程中瞻前顾后,不能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好的工作思路,监督不够到位。

  (二)制度执行不到位。村监委选举产生后,为便于开展工作,县纪委监察局编印下发了《会泽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要求各村监委严格按制度履行好工作职责。但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村监委主任仍然存在不熟悉《工作手册》内容,不严格按照“三务公开”“三资监管”“四议两公开”等规则开展工作的情况,没有严格落实《会泽县村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制度》。

  (三)工作任务不清楚。村监委工作制度要求村监委成员要担负起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监督。但大多数村监委主任对自己的职责仅停留于字面的理解,只知道村监委就是对村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至于具体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则不知所以然,致使部分村监委在实际工作中更多的只是协助村“两委”办理日常事务,参加村务工作,监督者的角色远未正确定位,监督职责远未真正履行。极少数村监委主任甚至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出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安排什么就干什么的情况,成为主要负责人的“小跟班”,致使监督制度流于形式。

  (四)工作能力不适应。从全县情况来看,会泽县1080名村监委成员中,30岁以下39人,占3.61%;30岁至45岁404人,占37.40%;46至60岁593人,占54.91%;60岁以上44人,占4.0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2人,占2.96%;高中文化程度145人,占13.43%;初中文化程度762人,占70.56%;初中以下文化程度141人,占13.06%。村监委成员普遍存在政治素质不高、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知识陈旧、业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成为掣肘村监委开展工作的一大难题。加之部分村监委成员学习动力不足,学习主观能动性欠缺,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村监委会工作的切实有效开展。

  (五)监督检查不顺畅。一方面,虽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对村级干部的任职回避作出了规定,但从农村实际来看,村干部同属本乡本土,即使不是近亲属,也有着千丝万缕的亲友关系,村监委履职出现不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少数头脑不清醒的村监委成员甚至会被村“两委”主要领导以小恩小惠收买,不仅不履行监督职责,甚至与村“两委”主要领导合谋滥用公权力,贪污腐败,吞噬集体利益,搞“三家分肥”。另一方面,村监委成员与村“两委”干部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可能因产生矛盾,从而公权私用,利用监督权力搞牵制、刁难、拆台,公报私仇,走向村“两委”的对立面,影响村级正常工作。

  四、对策建议

  (一)定规范提认识。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制定出台《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对村组干部提出工作要求,规范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廉洁自律等行为,明确规定村干部要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站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纳入村级组织建设的工作重点,严格要求和督促村党总支积极支持配合村监委开展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在群众中宣传介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更为群众了解和信任,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村委监督的积极性,促进村监委主动担当、积极履职,最大程度发挥村级监督职能。

  (二)严奖惩抓落实。没有健全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干好干坏一个样,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因此没有压力、缺乏责任心,影响了村务监督的效果。要建立健全村监委奖罚激励机制。建议由乡(镇、街道)纪(工)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出台制度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定位、运行机制、保障措施,健全完善专门的考核评价办法,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行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履职情况、制度执行情况,接受群众的测评,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更好的业绩服务于群众。

  (三)强学习明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新任村监委主任培训,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涉农政策、财务管理、计算机基本操作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水平和能力,同时,各乡(镇、街道)也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乡(镇、街道)纪委要强化指导和督促,通过培训,使村监会明确把好“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关、把好资金管理使用关、把好工程质量关、把好公开透明关等监督重点,真正做到“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敢监督”。

  (四)把好关能者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推选工作,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推选出合民意、素质高、主动性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为有效避免因村监委成员文化素质、认识水平偏低等原因导致的监督工作困难,建议在做到法定程序不变、规定步骤不漏、必要环节不少的同时,在年龄结构、文化层次、个人意愿三个关口严格把关,提出选任的硬性标准,候选人年龄不宜过大,学历原则不低于初中文化;坚决实行亲属回避,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五)常协调畅工作。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纪(工)委要站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对村监委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一是统筹协调好村监委与村“两委”的关系,及时化解因村两委的不理解不支持而导致的监督障碍问题,帮助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其他实际问题, 使村三委在工作中做到相互配合不拆台、履行职责不越位、支持协作抓落实,形成三驾马车齐驱并驶共同管理村级事务的工作格局,推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在村监委发现、反映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乡镇纪(工)委要及时调查处理,为村监委员撑腰提气。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思考

  近年来,各地村组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现象时有发生,“村官”官小权力大的现象日益凸显,村官腐败已成为群众信访举报的重点,严重影响着党群干群关系和基层政权的社会稳定。而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居)委基层权力该如何监督,已成为当下不小的难题,须加以解决。

  一、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存在问题

  (一)综合素质不高,自身定位不准。 一是村组干部认识不高。多数村组干部认为设村监委会就是多了一个有财政保障的办事组织,不用白不用,思想上不重视、缺乏被监督的意识;有部分村组干部认为设村监委束缚了村“两委”的手脚,不好办事,不希望受监督,不支持村监委会工作,在村务运行管理中,村、组主要领导拍板、封闭管理、不愿公开的工作习惯仍在延续 。二是村监委会角色定位不准。有的村监督委员会没有准确定位自己肩负的监督职责,没有理解村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和中立性,均依附于村“两委”。办公设施和用品要依靠村“两委”,参加什么工作由村“两委”主要领导安排,监督工作要看村“两委”主要领导脸色行事。抽查发现,虽然村监委会主任均参加“两委”会议,但未发现一个监委会对“两委”提出过监督意见。有的村监委会委员甚至兼任部分财务工作,如:监委会主任兼做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账务,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监督职责无从履行。三是自身综合素质不高。村务监督委主任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业务不熟、法律意识不强,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部分村监委对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缺乏思路,没有方法,只对支出票据进行签字,对支出的合理性、合法性难以审核,监督效果未能体现。有的村务监督主动性不强,不愿监督。存在着即便看出问题或想进行监督,也由于力单势薄抗衡不起,变成“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明哲保身。

  (二)监督效果不佳,监督流于形式。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规定,村监委会与村委会都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村党总支直接领导。理论上,村监委会与村委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事实上,为确保党对基层组织的领导,提倡村党总支与村委会主要领导实行“一肩挑”,导致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的客观现实,村监委会的独立性无法体现,监督作用被弱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由1至3人组成,设主任1人(有的兼村级监察员),岗位补贴2550元/人/月,委员2人(无岗位补贴)均是农民,多数委员经常外出务工,不能正常参加村级账务审查、议事。 随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大量入户项目实施,村级干部工作任务重、业务量增大,岗位补贴偏低,造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人员激情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另外,村务监督工作存在不规范性。当前,大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范围不统一,监督手段不规范。从村监委主任到委员,对哪些问题要监督、如何监督,思路不清,职责职权不明。在具体监督工作中,形式参与多、实质监督少,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定位不准确,角色不明显,虽参与村“两委”一些会议、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等,但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是否客观公正,村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验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缺乏全面了解,监督的作用不突出、针对性不强。

  (三)不敢大胆履职,甚至“相互关照”。一是怕得罪人不敢监督。多数村委会规定1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要按“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决定,而极大部分村委会为满足报账需要提供固定模式的村“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记录千篇一律,明知是走形式,但村监委会不提监督意见,一律签字认可。二是碍于情面不履行监督。三是为了共同的利益不想监督,个别村委会未履行相应程序,通过“两委”会研究发放误工补贴、奖金等,监委会主任均参与决策、领取奖金补贴,共同获利。四是相互关照不愿监督。大部分村监委属原村(组)干部,长期共事、相互关照而不愿监督。在近年查处的村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几乎都存在村监委会不履行监督职责甚至参与违纪的问题。如,南涧镇太平村务监督委主任徐丕,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工作不细不实,扶贫资金监督管理不到位,村民小组存在违规收取低保户低保金用于集体分配、建庙房搞迷信活动等问题。监委会履职不到位直接导致村民不信任监委会,有事不找监委会,而是通过不断的上访给政府施加压力进行解决,损害村监委会形象。

  二、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监督作用的建议

  (一)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定位。针对目前村监委难监督、监督难的问题,需要由主责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对我县农村监督体系进行规范。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规范工作运行流程,列出村级权力清单,使农村基层权力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促使村监委监督有据、责权明晰、监督有序,实现村务监督的常态化和制度化,解决村务监督缺位、失位等问题。

  (二)加强督促指导,促进作用发挥。各乡镇要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挂钩联系领导、乡镇挂钩组、驻村工作队的工作,及时帮助协调好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找准工作定位,大胆开展工作;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监委会开展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增强监委会履职的信心,激发工作潜能,有效进行监督;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职能,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各乡镇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三)强化培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民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培训力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不断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结合村务监督实际,定期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财税、金融、审计等知识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村监会成员明确怎样进行监督、监督什么、出现问题怎么处置,哪些事不能干涉,哪些事必须监督,如何摆正位置,大胆监督,切实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不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的能力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监督环境。通过制作宣传栏、张贴海报、广播、电视等传统宣传方式,结合充分运用手机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互联网+”科技手段,多方式、多渠道对村监委会的职责和作用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一方面使村组干部筑牢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依法依规依纪做事;另一方通过宣传树立村监委会的形象和权威,使监委会的工作得到广大村民的理解、认可和支持,让村民有事找监委会、依靠监委会,为监委会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真正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目标。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思考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各行政村也更趋向科学化、现代化发展,村干部由原来“低文化大龄化”向“高文化年轻化”方向转变。但同时也对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实现村级民主监督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是当前特别是在新一轮村级班子换届时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

  (一)发挥参谋作用,增强工作合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探索创设了集党务、村务、财务为一体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对村级工程项目、资产资源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全方位监督,将村里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定期在公开栏真实、及时公开,使党员、“三小”组长、村民代表及村民对村务、财务的监督由虚变实,监督渠道进一步畅通,确保了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2012年凤鸣街道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重点项目实施监督平均达到20余项,各个项目基本实现了村民参与、运行规范、进度公开、资金公开,群众满意率较高。

  (二)发挥纽带作用,密切干群关系。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实现村务工作公开透明的平台,扩大了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民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充分调动,从而较好地发挥了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作用,建立起农村内部自我发现矛盾、化解矛盾的调处机制。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宣传政策、开展监督等方式,使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在农村得到贯彻落实和保证,通过民主听证、走访座谈等途径,使广大村民的合理诉求得到全面反映和上传,充分发挥了畅通渠道、协调协商、教育引导的纽带作用,在党委政府和农民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无形的桥梁,使一些由于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工作动态不明晰而引发的问题迎刃而解,大大减少了群众上访数量,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发挥监督作用,完善监督职能。一是创新监督内容。变“单一理财”为“全面过问”,村务监督由过去单纯的财务监管向全面村务监管延伸,主要涵括政策落实、村务公开、村财务、村集体资产、村便民服务中心运行等,极大地扩大了监督范围。二是创新工作流程。变“事后检查”为“全程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将过去的事后监督检查转变为全程监督,村级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质量把关,直至工程验收都有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严密审查,解决了原监督体制职责范围小、监督滞后等问题,更加有效地保障了村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创新监管机制。变“自我监督”为“相互监督”。把村务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形成了村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村三委”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对村两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有了制度支撑,实现了自我监督向相互监督的转变。

  二、存在问题

  (一)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结构不够合理。目前农村大部分有能力的青壮年都外出务工或经商,有知识的更是凤毛麟角,组织选举难度大,致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在选人过程中,出现无人可选、无人可用的尴尬境况。部分成员虽有一颗为民负责的心,但由于文化水平低、缺乏财务管理及其它村级事务方面的知识,缺乏观察、理解和监督村级事务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导致“心有余而力不足”。

  (二)监督意识淡薄,效果不够理想。村务监督在少数村干部和基层干部眼里是一项“不得不”执行的政策,出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作方式、工作习惯或者某种担心,他们并不真的想设置监督委员会,而是形势所趋。多数情况下,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不了作用,只不过是看一遍,或是签个字,短时间根本也不可能发现什么,即使有问题,村干部也是能自圆其说,这更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走过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职务后有些成员甚至产生了打退堂鼓的念头,不愿履行起职责做好监督工作,或者有部分监委会成员在心里愿意监督,但实际工作中却蹑手蹑脚,不敢监督,只能让监督工作流于形式。

  (三)规章制度有待完善,保障不够到位。现行的村务监督制度还只局限于定性和职能范围方面的明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开展监督的运作程序没有详细而明确的规定,部分工作制度也不够全面,致使村务监督工作存在局部空白,日常的村务监督工作随意性较大,操作程序不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形成了监委会成员不会监督、不知该如何监督的怪现象,因此迫切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日常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三、对策措施

  (一)注重宣传引导,深化认识,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找好角度。从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前后,村级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生的变化入手,充分运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大力宣传,让广大群众直观地明白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和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二是要提高广度。利用广播、宣传窗、标语、农民信箱、文娱演出等载体,广泛宣传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为深入推进基层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注重深度。对于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宣传引导的目的则侧重于打消其思想顾虑,增强其监督信心,充分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科学监督。

  (二)突出能力建设,加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一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公开公平选出民心所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例如在选举过程中,按照村民居住区域分布,每10户推荐1名村民代表,在村民代表中直接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时严格把关,推选出能力过硬主动性强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选出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担任,确保真正履行起监督的职责。二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督委员会成员的综合素质,彻底解决“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通过常态化的培训教育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能力。按照“重点轮训、定期培训、分级指导、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其进行教育培训。运用以会代训、举办专题讲座、交流工作心得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履职能力的强弱,业务素质是其最基本的素质,因此,要整合教育培训的资源,制定好教育培训计划,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培养和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三是要突出道德建设。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偏低的事实,要特别注重政治素质的提升。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一定的政治水平和政治素养,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对于农村政治乃至国家政治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增强他们的履职使命感和责任感,敢于和善于履行职责。通过观看先进党员影片、发放典型人物故事书籍等方式,经常性的强化思想道德,树立起时刻以广大村民的利益为重,决不姑息任何权力滥用和权力私用的道德观念。

  (三)探索工作机制,规范程序,严格制度控制。一是要注重规范,创新工作流程。把创新村级民主监督流程、加强村级公共权力监督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头戏”,进行积极的探索、实践,努力破解村务监督中的难点问题。近年来,凤鸣街道各村实施了村级重大决策“一事一议”制度、村级集体“三资”街道代理制度和“三务公开”制度等监督制度。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务”公开、“三资”监管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出了村务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了村民监督水平,较好地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村级事务有序、规范运行。二是要建立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水平,使学习培训、工作报告、工作台账、业绩考评、申诉救助、经费保障等工作有章可循,按章监督、规范运作。在工资待遇方面,监委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工资补贴,同时建立考核评议机制,年终通过党委组织的考核和村民代表大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双重评议和考评,与村两委干部的履职考评同步进行,对履行监督到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职监督不到位的建议村民代表大会给予罢免和调整。三是要创建平台,创新工作方式。由于一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确实因为工作太过繁忙,导致没能及时履行职责,对此,可以考虑网络监督——将不涉密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到网上,借助网络、数字电视等新媒体的发布平台,定期更新,能第一时间让老百姓知晓村里的“三务”情况。这样,不但能让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按时对村务进行审阅,也让更多的村民可以知晓和参与监督,可谓一举多得。

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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