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疫情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3篇

2021-03-22 调查报告 阅读: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市纪委市监委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市委号召,以最万全的准备、最严密的措施、最强烈的担当、最有力的落实,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坚定不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坚决打赢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作风保障。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督查组疫情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督查组疫情监督检查情况报告·1

  一、提高政治站位,迅速靠前防控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纪委市监委于1月22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之后,迅速成立了市纪委监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和委机关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市纪委市监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监督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去认识、理解和把握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履行好监督专责;

  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担当,自觉保持忠诚本色、维护良好形象。

  二、强化督导检查,压实防控责任

  市纪委市监委成立7个督导检查组,下沉到各镇街和部门单位进行密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工作重点针对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落实、查纠失责问题等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严格落实好值班、登记、排查、隔离、监测、报告等制度。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重点针对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落实、查纠失责问题等工作,组织开展“六查”,即查各镇街及其辖区社区和各部门单位党组织是否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查是否认真落实各级党委要求,并研究制定有力有效措施;

  查是否及时如实通报和报告疫情;

  查党员干部是否落实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保证防控指令传达;

  查是否落实人员排查、申报登记、居家隔离等要求;

  查是否存在歪曲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言论、造谣传谣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问题。

  三、开展明察暗访,严明纪律规矩

  市纪委市监委着眼政治监督,主动担责尽责,以更严明的纪律规矩,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优良的作风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组织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成立7个组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履职尽责,一旦发现工作落实不力、履职不到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查处。截至目前,已对**处镇街、**个部门单位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个并及时反馈纠正。

  四、发挥基层纪委作用,延伸监督检查触角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各镇街纪(工)委充分发挥属地优势,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小组,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督导检查,督促各社区、部门站所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镇街纪检监察干部每天到各社区督导检查劝返点设置、外来人员排查、防控氛围营造等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发督查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对问题整改情况跟上“回头看”,确保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充分发挥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履职尽责情况的一线监督,对应急处置、医疗诊断、防控措施等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确保履责到位、防控有效。

  五、坚决响应号召,做好机关疫情防控

  加强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防疫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物资保障、防疫消杀、宣传信息、督导检查等五个责任小组,对强化疫情防控、抓好全员学习、深化线索研判、完善廉政档案、总结典型案例等多项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对全体机关干部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面摸清底数。要求机关干部必须对1月1日之后赴湖北或者从湖北回来的进行全面报告,如有情况及时上报。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多次重申个人防护有关要求,为每名干部配发防护口罩,对进入机关人员进行测温,遇有情况及时处置,确保机关内部防控不出问题。制定委机关和留置场所防控工作预案,编印疫情防控知识手册,严格落实好值班、登记、排查、隔离、监测、报告等制度,扎实做好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编印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行为规范,对上班出行、进入办公区、办公室办公、沟通汇报、公务外出、餐厅用餐、报刊信件消毒、应急处置等20项工作行为进行了全面详细规范,通过即时通办公系统发放到全体人员。同时,机关大厅电子屏幕实时滚动播放防疫常识和注意事项,微信群及时发布防控工作动态信息,督促大家提高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并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照迅速、准确、直报的原则,每天报送有关情况。严格落实防护关键措施,严格机关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喷洒消毒,在谈话场所、接访大厅落实好佩戴口罩、测体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推行“不见面”办公,通过电话、即时通、钉钉等方式沟通汇报工作,最大限度地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做到了日常工作“不见面”、不断线。同时,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对拟定的其他会议、活动都予暂停、推迟或取消。对确需召开的会议,一律佩戴口罩,缩短会议时间,会场全面消毒,确保阻绝传染情况。

  督查组疫情监督检查情况报告·2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225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31个村、10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3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2014年,公安县被列为全国八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试点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认识,增加参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规范,在运行上力求有序,较高质量地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使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大为减少。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140的比例配备;

  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14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14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14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14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

  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3、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

  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

  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

  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

  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

  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14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14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

  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底制度,从2014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

  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

  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

  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14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14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

  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14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二、几点思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第二篇:新型农村合作新医疗试点调查报告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225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31个村、10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3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2014年,公安县被列为全国八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试点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认识,增加参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规范,在运行上力求有序,较高质量地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使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大为减少。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140的比例配备;

  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14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14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14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14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

  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3、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

  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

  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

  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

  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

  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14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14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

  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底制度,从2014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

  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

  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

  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14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14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

  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14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二、几点思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合作医疗运行成本逐步增高。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成本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支出达到100万元左右。县人民政府在合作医疗的配套费和管理费用方面,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卫生部门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但仍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安县是农业大县,是补贴财政,吃饭财政,财力十分紧张,难以满足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投入需求,需要上级部门把县、乡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从资金上予以支持。

  (二)合作医疗基金面临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尽管我们在医疗费用的控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医疗费用上涨也有其内在的必然因素。如果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合作医疗筹资固定不变,最终会导致合作医疗基金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要么降低补偿标准或范围;

  要么增加合作医疗筹资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后者有较大的可及性。增加筹资标准时,国家补贴部分和农民上交部分都应相应提高。

  (三)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匮乏。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新进大中专生,形成了一个人才断档期;

  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留不住人才。解决占总人口70%的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首先要解决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匮乏问题。如何改善待遇、培养人才、留住人才,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更是真正把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的方向性问题。

  (四)村级卫生组织建设亟待加强。村级卫生组织是农村卫生工作的基础,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对村级卫生机构的建设、管理,以及乡村医生的待遇、激励、约束等,国家没有政策,地方没有规定,以致成为卫生政策的盲区。随着国家“三农”政策的落实,农民经济条件好转,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的水平将无法适应农民日益提高的医疗保健需求。国家应制订相关政策,对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和乡村医生培训给予适当的投入,不断提高农村卫生工作水平。

  第三篇:新型农村合作新医疗试点调查报告

  公安县位于湖北省中南部边缘,荆江南岸,版土面积2257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431个村、101.4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7.3万,农民人均纯收入2885元。2014年,公安县被列为全国八个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之一,从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试点中,我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农民认识,增加参合率,并在管理上力求规范,在运行上力求有序,较高质量地推进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农村的深入开展,使农村的医疗保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大为减少。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网络,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

  1、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县、乡两级政府分别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村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同时成立了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定编制6人,各乡镇相应地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按参加合作医疗人数1:20140的比例配备;

  并在村卫生室设立了核算员,由乡村医生兼任。注重加强工作专班队伍建设,从2014年起,对乡镇和县直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合作医疗专管员实行考试聘用制度,经考试、考核后择优录用。录用的专管员在县合管办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工资待遇由县合管办考核发放,业务上与所在单位彻底分离,不在医疗机构兼职,独立行使监督职能。

  2、落实经费保障体系。为切实保障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县财政将县合管办人员和工作经费按行政事业人员经费标准列入预算,2014年列支20万元,并将乡镇经办机构人员经费按预防保健人员经费标准纳入卫生事业经费预算,2014年列支16万元。今年,县财政还增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改印费用16万元。

  3、建立信息网络体系。筹建了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点击网站就可查询或下载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工作动态、补偿公示等。网站开通以来,点击人数已达43000余人次。同时开发了实用性较强的《公安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对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乡镇合管办实行了计算机联网管理,加强动态实时监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失误,堵塞了漏洞。

  4、强化责任考核体系。坚持县、乡(镇)两级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将农民的合作医疗政策知晓率、参合率纳入政府和主要责任人的述职和考核内容,强化政府的引导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我们还制定了《县财政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农业银行公安支行合作医疗工作职责》、《县农业税务管理局合作医疗工作职责》等,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用制度强化责任,形成了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合力,推进了科学化管理。

  (二)强化监督、规范管理,确保了合作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1、不断完善基金收缴方式。2014年合作医疗刚开始进行试点时,有的地方先登记后收费,出现了治病了的愿意交费,没生病的人不愿交费的现象。为有效解决合作医疗统筹费收缴难、效率低的问题,以及农民年初登记年尾不交钱的问题,从2014年开始,我们实行边登记、边签合同、边缴费、边发证的“四边”工作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完成。今年试行以来运行良好,共有42.7万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收缴率为100%。

  2、切实规范基金的管理。严格实行“收、管、支”三分离模式,做到收钱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用钱,用钱的看不到钱。通过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加强对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农民个人门诊基金纳入合作医疗基金统一管理,分乡镇核算。乡镇建立了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台帐,分村记帐,明细到户,精确到人。农民个人门诊帐户可随时到乡镇经办机构查询,做到了县、乡镇、村、农户“四对口”。

  3、有效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我们积极探索并成功实施了五项管理制度,有效地将医疗费用控制在支出能力之内。一是实行住院医疗费总额控制制度。对各级定点服务医疗机构制定了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标准,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2300元以内;

  乡镇卫生院人均医疗费控制在1000元以内。凡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因病住院人均医疗费超过控制总额的,超过部分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二是实行医疗服务项目限额结算制度。制订了《公安县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和《手术项目结算标准》,共核定常用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197项,凡超过规定服务项目结算标准的部分,农民不缴,合管办不补,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三是实行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控管制。合作医疗用药目录以外的药品使用比例,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控制在5%以内,县级控制在10%以内,市级控制在25%以内,超过规定比例的由定点服务医疗机构承担,从补偿基金拨款中扣出。四是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住院病人在医院住院治疗时,就诊医院必须将住院病人一日消费卡送到床头,让病人明明白白地消费。五是实行药价公示控管制。县直医疗卫生单位严格执行药品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实行实价进药,村卫生室的药品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药品一律实行顺价销售,销售价格公开、公示。

  3、严格加强对补偿费用的审核监管。推行住院补偿“三级结算审核制”。参合农民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住院时由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出院时合作医疗补偿部份由医院直接补偿;

  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负责对补偿情况进行复审,审查出来的问题由其负责处理;

  县合管办负责对乡镇合管办或医院

  合管科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出的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补偿,并责令乡镇合管办或医院合管科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住院情况的实时监督,做到巡查到科室,核对到床头。实行“四查四看”,一查病人,看是否人、证相符;

  二查病历,看记录和医嘱执行是否真实;

  三查处方,看用药是否符合规定;

  四查服务、手术、检验、药品、材料,看收费是否符合规定。截止2014年12月,共查处冒名顶替行为10起,扣减违规收费、违规补偿金额32014元,处罚定点服务医疗机构1个。

  (三)以人为本,合理补偿,让农民在合作医疗中切实得到了实惠。

  1、不断调整完善补偿政策。在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指导下,我们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预测,先后4次调整了有关补偿政策。一是调整住院“起付线”标准。乡镇定点服务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50元,地市级医院住院起付线由200元上调至400元,引导病人合理分流;

  二是扩大补偿范围。将地方病血吸虫病、住院分娩、非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意外伤害等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三是将中风后遗症、糖尿病、恶性肿瘤、肺结核等七种慢性病实行门诊限额补偿。四是支持和鼓励中医药参与农村合作医疗。将中医医疗机构、组方中药饮片、自制中成药、适宜技术均纳入了合作医疗补偿范围。

  2、充分尊重参合农民的权益。尊重患者的择医权,实行合作医疗一证“走”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在本县范围内各县、乡(镇)、村定点服务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住院治疗直接补偿,门诊属地报销,让参合农民充分行使自主择医权,防止层层设卡截留病员,消除医疗隐患,并促进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良性竞争。尊重参合农户的知情权。实行合作医疗公示制,将《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参合住院患者结算流程》、《参合农民权利和义务》等规范性的文件制成公示牌,挂在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补偿结算处,方便参合人员对照结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月初将上月在其处住院治疗并获得合作医疗补偿的病患者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上墙公示,接受监督。

  3、尽力扩大合作医疗保障程度。为使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到合作医疗制度最大的优越性,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我们推行了住院医疗费用补偿保底制度,从2014年3月1日起实行,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50%的,补偿保底到50%;

  在县二人民医院、县皮肤病防治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额35%的,补偿保底到35%;

  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总费用30%的,补偿保底到30%;

  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金额未达到本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总额20%的,补偿保底到20%。另外,我们还推行了二次补偿制度,如果合作医疗基金节当年余较多,则对患者进行适当的二次补偿。如2014年对部分重病患者进行二次补偿60多万元。

  4、积极探索门诊合作新方式。2014年,我们在埠河、麻豪口两个乡镇对门诊补偿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点。埠河镇实行的是“镇级统筹,合医不合药”的办法,主要是对门诊服务费全免和对常规检查费用减免,但对药费不进行补偿。麻豪口镇采取的是“镇级统筹,既合医又合药”的办法,即对门诊按医疗费的20%的比例补偿,并设立封顶线,每次不超过6元;

  单项检查费在40元以下的按20%进行补偿,超过40元部分不予以补偿。一年多来,两个乡镇门诊合作补偿的方式运行基本稳定,体现了“农民互助、政府补助,大病大补、小病小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点,得到了农民的认可。

  目前全县参合农民达到43万人,基金运行规模达到1645万元。2014年,在确保人平10元的门诊补偿全部落实的前提下,共有11916人次得到住院补偿,补偿金额680.3万元,列支慢性病补偿、大病救助、二次补偿、健康体检等228.9万元,大病统筹资金节余99.2万元,大病统筹资金有效使用率达到91.5%。

  二、几点思考

  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问题,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一)合作医疗运行成本逐步增高。据测算,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参合率达到60%时,人均成本费用达到2.5-2.8元,全县费用支出达到100万元左右。县人民政府在合作医疗的配套费和管理费用方面,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卫生部门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但仍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公安县是农业大县,是补贴财政,吃饭财政,财力十分紧张,难以满足公共卫生保障体系的投入需求,需要上级部门把县、乡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卫生事业发展项目,从资金上予以支持。

  (二)合作医疗基金面临医疗费用上涨的压力。尽管我们在医疗费用的控制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医疗费用上涨也有其内在的必然因素。如果医疗费用不断上涨,而合作医疗筹资固定不变,最终会导致合作医疗基金不能满足发展的需求。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要么降低补偿标准或范围;

  要么增加合作医疗筹资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后者有较大的可及性。增加筹资标准时,国家补贴部分和农民上交部分都应相应提高。

  (三)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匮乏。由于人才流动的市场化作用,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特别是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缺乏的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缓解。一方面是中专无人读,大专毕业生引不来,多数乡镇卫生院近5年来没有新进大中专生,形成了一个人才断档期;

  另一方面是培养成才的想跳槽。乡镇卫生院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

  第四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的调查报告

  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民医疗和健康保障水平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我县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试点工作任务。为全面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探索促进这项工作开展的有效途径。近期,根据县委安排,我们深入农医办、部分定点医疗单位和乡(镇)、村、组,采取听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情况进行了一番深入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供县委领导参考。

  一、总体运行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于今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通过近一年时间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全县参合农民人数达21.64万,占总数的72.6%,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农民参合积极性较高。在启动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过程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和各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为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同时,由于政策得民心,广大村干部和群众给予了试点工作大力支持,特别是一些集体经济相对较好的村实行集体投保,极大地提高了参合率。

  二是机构健全,运行规范。县里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做到了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到位,安装了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县联网管理和信息资源共享,方便了工作。农医办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对于农村合作基金进行使用管理,并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用帐户,严格基金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安全。同时,在县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各定点医疗单位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得到了较好执行,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明显减轻。

  三是广大农民和定点医疗单位直接受益,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较高,大多数生病农民基本上都能够得到及时就近医治。而且各乡镇均统一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以及享受定补的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交纳了个人应缴的参合资金,确保这一部分人100%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根本上解决了社会弱势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县共有11221人次门诊治疗,治疗总费用达32.84万元,实际补偿费用达23.69万元;共有14029人次住院治疗,总治疗费用达17191502.94元,实际补偿金额达5152498.34元,其中总治疗费用上万元的大病医疗发生135人次,治疗总费用达2384532.96元,实际补偿金额达4xx2.08元,农村人口“小病拖成大病、轻病拖成重病、重病拖成绝症”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各定点医疗单位对农村群众的医疗服务态度有了明显好转,其经济效益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医务人员的待遇也有了相应的提高。据调查估计,县级医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40%左右,乡镇卫生院的效益较去年提高了30%左右。一些乡镇负责同志深有感慨地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影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宣传发动不够深入,农民对相关政策规定了解较少。我们从调查中了解到,由于有关部门、乡镇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对有关政策宣传不够透彻,许多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对于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一知半解。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也正是由于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相关手续和程序等知之不详,导致一些农民在报销医疗费用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麻烦,并由此产生了“手续繁琐”的意感,挫伤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2、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式过于简单,少数农民产生了抵触情绪。少数乡村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缺乏必要的认识,加上去年县里要求各乡镇完成任务的时间太紧,因而他们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工作过于简单化、形式化,没有耐心细致给农民讲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标准,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产生了一些抵触情绪,影响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直接影响了参合率。农民互助共济,并且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但是我县地处边远山区,经济基础薄弱,贫困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39.9%,并有2.33万人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很多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比较注重眼前利益,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他们今天花了1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总想着能不能尽快得到实际的利益,甚至有不少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这种心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率的提高。

  4、一些工作环节透明度不高,部分农民心存疑虑。在调查过程中,不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反映,与市级以上正规医疗单位不同的是,县、乡两级医院都没有给病人发放“每日清单”,病人对医院的各种药价、检测、治疗费用计价心里没底,时刻有一种被人“宰割”的担心。同时,同样是感冒或其它小病,他们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花几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而且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定点医院的医生却要病人作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一些农民反映,为了能报销部分医药费用,他们有病就往定点医院跑,但把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医院某些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5、乡镇医疗服务质量不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受到制约。目前,我县相当部分偏远乡镇的卫生院连b超机、x光机等普通的检测设备都没有,仍然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等“老三件”给病人看病。由于条件差、环境不好、待遇低,主要承担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卫生院人才相当缺乏,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较弱,对一些疑难病症的诊断和治疗更是束手无策,难以适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需要和农民健康保障需求。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2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4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我县相当部分农民生病后并没有在县内的定点医疗单位住院治疗,而是直接去了市级以上的医院就医,还有一些本来就入住县内医院的病人想方设法转往市级以上医院。据一些县内定点医疗单位的负责人透露,很长一段时间内,仅洪江市二院入住的病人中就有50%以上的是会同人。

  6、外出务工人员享受不方便,降低了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支持力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相当多,且有相当部分农民是举家外出务工,仅王家坪乡今年就有275户农民举家外出务工。而现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如果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如果直接在外地就医,则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而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则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常常陷入两难困境而不知所措。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举家外出的农民根本就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一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务工,明确表示明年将不再继续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三、进一步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对策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我县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更是我县农民绕不开的怪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是一项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但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我们务必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讲话、广播、报纸、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设置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造舆论,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组织县、乡、村各级干部和乡村卫生人员,开展面对面的宣传,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第二,要强化资金筹措和管理,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资金筹措和资金管理都是关键。要探索和建立有效的的资金筹措机制,做到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确保资金到位。要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互助等社会事业,切实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特别是对农村特困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实行医疗救助,真正使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待遇。要从建章立制入手,逐步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做到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保证合作医疗资金全部公平、有效地用在农民身上。要坚持实行“阳光”操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的权利。特别是要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公布农民往年参加医疗的情况以及

  第五篇: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调查报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该制度的实施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提高农民健康素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按照中央七部委文件的要求,新农合将于2014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4年

  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我市怀远县于2014年初申报,10月份获得省政府批准,2014年元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为了解这项造福农民的德政工程在怀远县的试点运行情况,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提供经验,市政协社法委和九三学社蚌埠市委联合组成调研组,在王心云副主席带领下,于2014年6月中旬至7月下旬,深入怀远县部分乡镇,分别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视察乡镇医院,并先后听取了怀远县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怀远县新农合试点工作情况

  怀远县总人口12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9.19万人。全县共有876472人自愿参合,参合率达80.27。通过半年左右的运行,总体状况良好,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1、农民得实惠,政策得民心。1~6月份统计数据显示,全县参合农民住院14290人次,约占参合人数的1.6;

  住院医药费用总额为2493.11万元,补偿总额为888.26万元,大病住院医药费负担平均减轻35.6,农民患病住院率平均提高30,住院医药费均次补偿额678.24元,最高单人次补偿2万元发生两例。新农合政策受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在荆芡乡张圩村,参加座谈的农民交口称赞新农合,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张道松老人争着向调研组叙说,孙子在上海打工患病,赶回县里住院,花了4000多元给补偿了1000多元,这样的好事在过去连想都不敢想;

  张金兴老人告诉我们,农村人在过去有个病都是“小病扛、大病拖”,哪敢动不动就去医院!现在有了新农合,自己脚上长了9年多的瘤子要等秋凉后去县上治治了。在万福镇、在新城区的曹河村、在乡镇医院的病房里,所到之处参合农民的感激之情都溢于言表。新城区负责同志说,新农合不仅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且必将对改善党群关系、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产生积极影响。

  2、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资金运行安全平稳。由于准备工作抓得早、抓得细、抓得实,怀远县在考察借鉴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使试点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各乡镇、村干部全力以赴,逐户上门宣传,确保在试点启动之时达到了超过80的较高参合率。参合资金按人均45元筹集,其中农民个人缴纳10元,国家、省、市、县财政分别为每个参合农民投入20元、6元、3元、6元。个人缴纳的10元中有5元进入家庭账户,用于支付门诊及购药费用。全县共筹集资金3942万元,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上半年共支出补偿总额是888.26万元,下半年费用支出由于项目增加(包括慢性病补偿、免费体检、新增补偿范围、家庭帐户支出等)预计将比上半年有所增长,但综合分析,全年度基金管理符合“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不大。

  3、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一个新的发展机遇。在市发改委的积极努力下,怀远全县有16个乡镇医院共获得820万元的国债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半年以来,全县33个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率平均增长30,乡镇、县级和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比分别为53:32:15,表明农民就近医疗的选择在增加。以魏庄镇卫生院为例,去年全年门诊量是26253人次,住院416人次,全年收入140多万元;

  而今年1—8月份,门诊量已达到27300人次,住院372人次,收入已达120万元。目前,各乡镇医院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方面也采取了各种措施。魏庄镇卫生院新添了半自动生化仪等医疗设施,万福医院还购置了两辆救护车,实行24小时免费接诊;

  新城区医院(县三院)和万福医院还对参合住院农民提供免费餐饮。许多医务人员表示,一定不辜负各级领导和农民群众的信任支持,把新农合这件惠农利民的好事做好。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与经验

  怀远县新农合试点工作取得上述成绩是来之不易的。总结他们的做法与经验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怀远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县委县政府专题研究试点工作,分别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的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由县人大、县政协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和农民代表组成的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在本县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确保首批县级配套资金525万元按时到位。县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为争取试点及正式运行创造条件。县卫生局作为主管部门,在整个工作中全力以赴

  。财政局在做好资金工作的同时,并组织各乡镇财政所进行业务培训,承担起各乡镇合医办大量艰苦细致的日常工作。

  2、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为保证新农合的正常运行,怀远县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作为县卫生局二级机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门负责对新农合有关事项的具体组织和管理,选配了一批懂业务、能吃苦、工作认真负责的

  得力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各乡镇也分别成立管委会、监委会及乡镇合医办(设各乡镇财政所);

  行政村成立村合管小组,各定点医疗机构也成立合医办。各级组织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按期完成了参合动员,保证了较高的参合率。

  3、健全制度,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为确保新农合的健康运行,怀远县先后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问题的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补偿问题的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及相关手续的管理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管理办法》等多项管理制度。为方便农民和便于管理,从三月份起,将农民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补偿方式全部改为垫付制,即农民在出院结算时由医院垫付其应当享受的补偿,然后由医院与县合管中心清算;将参合农民县外转诊手续由县合管中心统一办理改为在各乡镇合医办直接办理。县合管中心负责同志表示,他们将密切注意运行情况,以方便农民、实惠农民为宗旨,不断完善各种制度。

  4、强化监管,规范行为。为确保参合患者得到合理治疗,减少医疗风险,该县制定了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医疗机构进入定点医院体系需自愿申请,经卫生局与合医办审核认定,县合管中心与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定点医院缴纳管理押金,实施动态管理。全县共设立定点医院33家。制定出台《怀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稽查工作管理办法》,在县合医中心成立稽查科,选人配车对定点医院和乡镇合医办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所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制度不严格、超能力接纳病人住院的少数医院以及违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原则,增加参合农民医药费负担的个别医护人员,都坚决进行了查处。1~6月份共对5所定点医院提出通报批评,扣除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违约金4万余元,一所定点医疗机构承包科室的合作医疗相关业务被终止,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分。

  三、需要努力加以改进的几个问题

  怀远县的新农合工作经过半年左右的试运行,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以改进。

  1、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和加强。虽然参合率已超过80,但有近20的农民未参合,原因主要表现为“三不”,一是“不知道”,部分外出务工人员与家乡失去联系,不知参合;

  受该县电视覆盖范围有限、部分乡村干部工作不力等影响,在一些地处偏远的乡村,宣传工作仍有死角。二是“不相信”,部分农民对新农合持怀疑态度,有些年轻、身体好的农民存在一定侥幸心理。三是“不理解”,由于政策各项具体内容的传播有个过程,部分农民甚至部分基层干部对相关政策规定理解得不深不透,甚至存在一些误解。少数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甚至以为是卫生部门的事,因而政策执行不力、工作配合不够。上述因素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今年的参合率,同时也将影响明年全县参合率的巩固和提高。

  2、如何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有待进一步探索。在座谈和走访中,有不少农民反映:报销起点高,一般生病花不到200元不给报销;

  报销范围窄,有许多情况被限制不能报销;

  报销比例低,尤其需转诊到县外医院就诊,花费多报销比例反而低。对这些反映,一方面要看到在运行初始,严格把握基金安全运行、适当控制补偿范围是绝对必要的,另一方面也要看到,新农合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农民看不起病的问题。因此,如何把握“大病住院补偿为主与兼顾受益面”之间的关系,使农民享受到更多看的见、摸的着的实惠,使新农合的实施有一个更加稳固的基础,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医院方面有个别人员认为农民提出这些问题是“要求过高”,这种认识是不利于新农合健康运行的,应当在今后工作中注意纠正。

  3、在方便农民就医方面有待做出进一步改善。在解决农民“看病贵”的同时,还要解决好农民“看病难”的问题。首先,乡镇医疗机构布点少,一些村庄距定点医疗机构较远,加上路况不好,看病就医十分不便;

  其次,对于《转诊证明》的开具,虽然已经由县合管中心统一办理改为分散到乡镇合医办办理,但鉴于乡镇合医办并不能确定病人是否需要转诊,实际上只是增加了农民患者及家人的负担。第三,由于该县金融机构工作配合不够,部分乡镇农民群众反映县外就诊费用报销拖延时间较长。

  4、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上有待做出进一步努力。随着农民就医需求的增加,各定点医疗机构能否提供有效的诊疗服务,不仅关系医院自身的信誉和生存,也影响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信任。而目前全县卫生技术人员1278人,中高级职称251人,仅占19.6;其中乡镇医院卫生技术人员672人,中高级职称51人,仅占7.6。医疗人才的匮乏,已经形成制约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瓶颈,也成为实施新农合政策的关键环节。

  5、新农合在全市的全面实施将使市、县财政面临一定支出压力。根据《蚌埠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划目标和阶段性计划》,到2014年新农合将覆盖全市50的农村居民,到2014年将基本上覆盖全体农村居民。届时,由于市、县两级财政对每个参合农民的补助将由现在的3元、6元分别增加到4元和7元,以全市260万农业人口和80的参合率计算,蚌埠市财政每年将需提供8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而所属区县每年将需提供1400多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还需提供与实际运作相配套的管理、运行等各种费用(怀远县今年提供了50万元)。市、县两级面临的财政压力和困难,将直接关系到这一政策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四、建议

  综合上述调研情况,我们认为,怀远县的试点工作经验,可以为其他两个县的试点和全市的普遍推行提供借鉴。为确保新农合的健康运行,我们向怀远县政府及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在下一步宣传工作中,要着重针对农民的“三不”,结合农民最讲实际的特点,⑴抓住典型事例来宣传,将参合受益的典型事例、受益者的现身说法等筛选整理,打印张贴到村庄农户。⑵通过补偿公示来宣传,特别在村一级要定期向农民公布补偿兑现情况。⑶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宣传,将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义务、审核结算流程等总结提炼,以生动、形象的方式,通过县广播、村喇叭等广为传播。⑷将新农合的基本规定、政策制度编印成册,发给农户。尤其要抓好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宣传,通过亲友书信、同行者转告等途径与之建立联系,要利用春节前后、农闲时期进行宣传。目前全县有26万外出人员,应当将之作为巩固、提高明年参合率的工作重点。

  2、健全运作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力度。一是建立健全新农合管理组织、参保者和医疗单位三方制约机制,规范运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退出制度,完善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应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管理和指导等工作职责,同时要切实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作用,努力使新农合的健康运行具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四是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按规定落实人员编制、工作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五是完善基金监管机制,制定监督管理措施,形成定期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基金运作规范、透明、高效,保证制度的公平公正。

  3、全面加强医疗机构建设,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如果说,党和国家的决策是新农合制度的先决条件,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是新农合制度的广泛基础,那么医疗队伍建设就是这一制度健康运行的关键环节。珍惜新农合为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带来的发展机遇,首先要抓好医德医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决不允许个别医护人员从中牟取不当利益;

  其次要通过优惠的政策稳定农村医疗卫生队伍,积极引进医疗技术人才,以精湛的医术和热忱的态度获取农民的信任,塑造良好的医卫形象;

  再次要用好国债资金,抓紧乡镇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和改善乡镇医院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环境。

  4、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真正体现便民利民。一是总结经验,科学测算,不断完善基金管理使用方案,防止过多沉淀或透支。按照农民得实惠、医院不亏本、基金不透支的原则,稳步探索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以及增加个人帐户比例的可行性,合理扩大受益面,增强制度吸引力。二是积极探索改进,确保医疗费用报销一次办结。三是尽快提高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计算机及网络,将参保农民的个人资料、就医情况、住院费用报销情况等基础资料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各种数据的统计,杜绝一些人为因素的影响。四是加快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村级卫生组织,研究解决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网络的具体措施,为农民就近看病提供便利条件。五是在原设立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在县合管中心设立咨询热线电话,方便农民群众随时咨询。

  5、进一步加强部门配合,真正形成工作合力。要重视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协调互补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怀远县民政部门在为全县五保户、特困户共计2.7万人出资参合的同时,今年上半年还对全县19户大病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8.8万元。但是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缺口很大,大病救助额度最高为6000元,明显过少。建议市、县政府在加大对医疗救助资金投入的同时,研究解决如何开辟筹资渠道,增强救助能力。药品监督部门近年来在药品供应和监督“两网”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新农合体系中应当如何发挥作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认真研究解决好。

  6、积极争取,确保新农合资金投入。根据今年元月份中央七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明年起省、市、县三级财政对每个农民的投入要增加到20元,“地方财政增加的合作医疗补助经费,应主要由省级财政承担,原则上不由省、市、县按比例分摊,不能增加困难县的财政负担”。建议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积极争取这一政策精神的落实,合理调整省、市、县投入的分担比例,尽量减轻我市市、县两级的财政压力,防止新农合运行因地方财政困难受到影响。

  7、提前行动,为在全市推广创造条件。鉴于五河、固镇两县即将正式实施新农合,建议市政府及两县及早作好以下工作,⑴、干部培训,对县相关部门、乡、村干部要提前培训,主要解决对相关政策的理解,端正思想认识,提高开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⑵宣传动员,要抓住农闲季节和春节前后,特别针对外出务工农民,为确保较高参合率打好基础;

  ⑶选配人员,为县合管中心及乡镇合管办选配得力人员,提前作好筹备工作;

  ⑷调查摸底,掌握好县内医院医疗设施、人员状况、管理水平等基础情况,为确定定点医院提供资料;

  ⑸制定制度,吸收借鉴怀远县成功经验,结合各自实际拟定相应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督查组疫情监督检查情况报告·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的通知》要求,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校园传播流行,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请务必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采取坚决有力举措,切实做好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强疫情防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采取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严防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联防联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防联控、分工负责,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三)及时处置。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对防控对象及密切接触者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对疑似病例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三、组织领导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担任。

  四、分工及职责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负责汇总各单位(部门)每日报告情况,对接上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与贵阳市、花溪区等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保持紧密对接,及时协调处理疫情突发情况;与学校各单位(部门)保持紧密沟通,负责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加强春节和寒假期间各单位(部门)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二)党委宣传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通过新闻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三)党委学生工作部。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牵头制定本科生返校工作预案。对留校学生,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对离校学生,要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四)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牵头制定研究生返校工作预案。对留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对离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通过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牵头制定外籍教师和留学生返校工作预案。对留学生及外教,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并引导其在校、外出或返校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精准掌握其在校和返校学生的行程和相关情况。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六)各学院、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及时对教职工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要指派专人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掌握教职工寒假外出及身体健康情况,做好新学期开学考勤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七)离退休工作处。及时发布学校相关防控要求和信息。对离退休教职工要指派专人对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控工作。要通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其居家、外出时主动做好防控工作。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及时报告。

  (八)校医院。要积极配合贵阳市、花溪区等卫生健康部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有关条件和应急药械的必要准备。要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有效处置疫情。要积极落实学校相关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九)后勤管理处。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切实抓好教室、宿舍、食堂、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厕所、水房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十)保卫处。加强联防联控,做好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全面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以极端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迅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涉及疫情方面的信息迟报、不报、瞒报、谎报的,将坚决追究责任。

  (一)发热处理流程。对体温超过37.5℃,并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患者实行隔离,给病人戴好口罩,做好病人的详细信息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单位、涉及学生的要标注专业、班级、学生及家长的联系电话、体温),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办公室,采取果断措施,由相关单位协助校医院将病人及时送往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疫情报告流程。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三)对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要在校医院的指导下进行自我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14天,经指定医院检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方可复课或上班。

  (四)对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第2篇:学校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做好全校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各级部门应急预案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制定我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如下:

  一、延期开学时间

  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2月24日,具体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势和上级要求再行确定。

  二、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领导工作组

  成立我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工作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

  三、延期开学期间师生安排

  (一)延期开学期间,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值班,每日确保一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校值班,负责人要亲自值班带班,领导班子成员要保持工作网络、电话24小时畅通,随时保持联系。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区教体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而确定。

  (二)延期开学期间,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班级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和健康生活知识。

  (三)延期开学期间,学校充分利用钉钉、qq、微信等信息化教育资源为学生居家学习提供支持。

  (四)延期开学期间,全体教职工强化政策学习,尤其是国家、省、市关于教师师德、职业教育相关文件学习,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延期开学期间部门职责

  (一)教学部门职责

  1.延期开学期间,任何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返校,严禁利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

  2.制定并落实《学校延期开学期间远程学习教育服务工作实施指导方案》。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教学。延期开学期间,各学科确保停课不停学,授课以网络授课形式为主进行。教学部门组织优秀师资力量提前备课、录制延期开学期间学习课程并推荐免费学习平台及平台操作指南,依托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搭建起“空中课堂”,充分利用网上平台提供的教学资源做好学生线上学习指导,开展网上授课、在线答疑、网上提交批改作业等教育教学活动,实现与开学后学校教育教学的有效衔接。同时,要求学校根据网络学习的特点,合理安排好学生的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做到劳逸结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3.延期开学期间本着提高学生修养、夯实学生基础、提升学生技能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以学生成人为最终目标,在知识、技能传授的同时关注德育教育、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防疫情教育,各个教研组根据各自特点,鼓励开展同唱一首歌、共赏一部电影、帮家里做家务、疫情防控相关有意义的活动。在知识传授中注重基础知识传授,加大作业反馈量,打好学生基础,提升学生学习信心。有条件的教研组可以通过虚拟仿真、网络平台、学生自备技能训练耗材等方式提升学生技能,对于不具备条件的教研组技能课程和理论课程以模块、章节为单位进行组内微调,加强专业理论课的学习。

  4.待疫情解除后,学校将及时恢复正常秩序,并统筹周末、寒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在校学时不减少。

  (二)学生处工作职责1.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建立班级→学生处→学校→教体局的信息报送体系,全面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班主任每天将班级每名学生信息汇总,报告给学生处主任,学生处主任将所有班级情况汇总报给分管校长,由分管校长将学校疫情汇总后汇报学校校长,并通过指定微信群于每天12点前报局体卫艺科。要加强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制度,共同联防联控。

  2.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由学校负责人到一线指挥调度并第一时间上报,迅速做出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有效处置疫情,确保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目前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3.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处、班主任要通过电话、微信群、短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在延期开学期间全体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4.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处、班主任要继续面向全体学生,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5.延期开学期间,学生处、班主任要每天保持与重点学生以及家长的联系,做好学生安全专项教育,重点是防溺水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网络犯罪教育、防止校园欺凌教育等,发现问题及时与家长、社区和辖区公安机关取得联系,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6.指导和协助物业公司做好保洁、浴室、公寓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开学前,分管领导和物业负责人要提前到岗,了解物业工作人员情况,确保开学后工作人员能够按时到岗到位。对到岗人员要进行筛查,确保无武汉人员接触史且身体状况良好。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防疫口罩,要建立从业人员体温自查制度,专人负责,做好台账记录。

  (2)开学前,要对学校内外环境、公寓进行彻底消毒。学校要对全校保洁区域、浴室、公寓进行集中消毒并提前做好通风工作。

  (3)开学前,做好学校浴室、公寓的维修维护工作,确保学生到校后能有一个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7.延期开学期间,各专业部、班主任要全程跟踪前期排查过程中身体出现异常的学生,对延期开学期间在家治疗以及身体健康恢复情况做出汇总,特殊情况向学校领导小组汇报,确定该生是否能在规定时间返校上课。

  8.延期开学期间,各班主任发现学生在延期开学期间出现各种问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生处汇报,学生处要及时向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以便及时妥善处理。

  (三)校长办公室职责

  1.做好学校疫情防护的各种宣传报道和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正面宣传,切实将防控工作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师生和家长,相关疫情消息和防控措施以中央直属媒体及卫健及疾控部门发布为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及时了解学校教师和职员工作人员情况,协助工会对到岗人员要进行筛查,确保无武汉人员接触史且身体状况良好。

  3.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教育系统组织集聚性活动、学校提前开学、假期辅导班未停课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四)总务处职责

  1.开学前,分管负责人和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要提前到岗,了解食堂工作人员情况,确保开学后工作人员能够按时到岗到位。对到岗人员要进行筛查,确保无武汉人员接触史且身体状况良好。从业人员必须佩戴防疫口罩,要建立从业人员体温自查制度,专人负责,做好台账记录。

  2.开学前,要对食堂内外环境、各类设备以及餐具进行彻底消毒并提前做好通风工作。

  3.开学前,学校分管负责人要和食堂经营方提前沟通提前谋划,对可能出现的部分食材短缺进行预判,做好食材的货源组织工作,畅通采购渠道并做到索证齐全,必要时可对易储存食材提前进行储备。

  4.开学后,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校长陪餐制,对食堂所采购食材的安全性进行全程把控,对学生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5.根据上级要求,筹备和购买好各种疫情防控设备,做好疫情防疫物资储备。

  6.要根据上级要求提前谋划,认真厘清开学前后学校后勤保障的工作思路,制定出相应的工作预案。

  7.开学前,与物业公司提前到校做好各种校园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做好绿化工作。

  (五)工会工作职责

  1.开展卫生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各种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提醒学生及家长尽量减少外出,尽可能不参加聚餐、串门、探亲,不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行、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集聚性活动,外出时务必佩戴口罩,如有不适应及时就诊。

  2.关心和了解学校教师和职员工作人员情况,排查到岗人员健康状况,对于需要帮助的教职员工及时予以支持。

  3.根据上级要求,筹备和购买好各种疫情防控物品和设备,做好卫生防疫物资储备。

  (1)自即日起至开学前,按每100个学生配备1个红外线测温仪(红外线体温计)。

  (2)按照疫情防控7-10天期限,购买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口罩、84消毒液、喷雾设备等物资。

  (六)校企处工作职责1.各专业部、实习班级班主任要加强与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学生的联系,关心他们在实习岗位的稳定,做好实习安全教育和培训。校企处和相关班主任负责对接学生实习企业,强化实习学生疫情防控及安全稳定工作。

  2.将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纳入管理范围,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指定专人负责,防止出现“管理盲区”,切实掌握学生实习实训的时间地点、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将学生在外实习实训情况列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每日上报到淄博市教育局职教科。

  3.加强实习实训管控。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实习实训学生加强健康教育,开展疫情监测,严格控制外出活动,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要加强与实习带队人员的沟通,密切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

  没有安排实习带队人员的,要积极协调实习单位代为妥善管理,并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对经学校批准自主实习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联络,实时掌握其工作生活动态。对暂未开展但计划将于近期开始实习的学生,要立即与实习单位对接,延期组织实习,并及时通知学生及家长。在疫情持续期间,涉及车站、机场、码头、商超、酒店、展馆等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的公共场所的实习,一律停止。

  4.要教育引导在外实习实训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对于目前正在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教育他们遵守疫区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才可返回。对正在非疫区进行实习实训的学生,要引导他们在疫情持续期间尽可能留在原地不动,待疫情结束后再返回;

  对坚持返回的学生,要提醒做好充分防护准备,避免途中被交叉感染,返回后自觉严格居家隔离,要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5.要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地方卫生部门、疾控机构、社区的沟通联系,及时互通信息,配合开展重点人员筛查、宣传教育等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实习点带队负责人要建立名册,每日检测学生身体状况,对出现疑似症状的,要及时有效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和当地有关部门。

  6.要做好心理疏导。校企处、班主任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形式,向实习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开展健康教育,引导理性认识疫情及防控措施。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的实习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各级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他方式妥善解决。要科学完善考核评价方案,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必要时可实行“一事一议”,经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毕业标准中的实习要求等适当调整,消除学生的焦虑情绪。

  (七)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

  2.做好延期开学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要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延期开学期间门卫值班值守,学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值班带班,带班领导要24小时在办公室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

  3.做好延期开学期间,门口、保卫室的安全保卫、卫生消毒等工作

  4.及时向值班人员和门卫宣传上级和学校防疫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进展情况,确保信息传达到位,落实到位。

  5.防疫期间,对于外来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并进行体温测试,健康情况不达标或者不带口罩者不予以接待,由接洽人负责接入校园内。

  6.学生需要持出入证、穿校服进出校园,门卫有权对未持有出入证和不穿校服的学生拒绝入内,发生纠纷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进行处理和解决。

  五、正式开学的各项防控工作

  (一)学校正式开学通知发出后,由工会和学生处逐一排查,凡是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头痛等症状或接触过疫区人员未超过14天的师生,不得返校;

  待身体完全康复或超过隔离时间后,经相关处室、专业部、班主任确认,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方可返校。

  (二)因延迟开学耽误的教学内容,主要通过调减周末时间、压缩暑期假期等方式来补偿,保证总教学时长不减少;

  学期开始后,原则上实行“零起点”教学,线上教学不得替代假期后课程教学。要通过网上教研、视频会议等方式,组织教师备好课。

  (三)开学集中开展防疫教育。制定并落实开学预案,建立健全晨检报告、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师培训,做好必要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组织开展校园集中消毒,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开学第一周,学校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集中疫情防控知识教育,组织开展一次集体心理辅导。

督查组疫情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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