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带薪休假条例]带薪休假条例

2018-05-23 章程规章制度 阅读:

带薪休假条例一:关于休假的通知

  实行员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员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额关于休假的通知,欢迎阅读。
  关于休假的通知1
院领导、各科室:
  根据《xx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20xx年度我院员工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本月起,各科室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员工休假时间。
  二、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三、计划申报
  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征求员工本人意见,制定本科室员工休假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3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时发电子版至****20xx@163.com。
  四、有关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休假,以实际行动带动和支持休假制度的落实。
  2、各科室要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制定休假计划。要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xx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员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3、在厅机关处室帮助工作的员工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通知所在科室,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办公室
  20xx年3月21日
  关于休假的通知2
各科室:
  为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和《xx县人事局xx财政局转发的通知》,经研究,现对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公司员工可享受年休假天数见附件。
  二、年休假先由各科室拿出年休假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报局长批准后安排休假。局领导年休假由办公室征求领导意见后安排。
  三、年休假应在每年10月份以前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的可推迟到年底安排,原则上不允许跨年度安排休假。
  四、全年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人员控制在员工总人数的10%。若员工自行放弃安排休假的,单位不支付补偿报酬。
  五、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六、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
  (五)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六)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七、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八、员工享受的年休假不得抵消病、事假。
  九、员工休假期间,各科室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十、休假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有离开弥勒外出的必须向局长报告。
  十一、本通知自二O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XX市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20xx年x月二日
  关于休假的通知3
各所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参照湖北省人事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意见》(鄂人〔20xx〕19号)和孝烟人〔20xx〕38号文的有关精神,为合理安排员工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实际,现就员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职员工(含在册员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人员,下同)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年休假待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二、员工年休假期为:
  1、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满规定工作年限人员的年休假安排:
  1、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从下月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天数;
  2、当年11月底以前累计工作满10年或20年的,可在当年11月底前按规定的休假天数享受年休假;
  3、当年12月1日以后达到规定的工作年限的,从下年度起享受规定的年休假。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未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年休假在每年的3月份至11月份中集中安排,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不能一次休完年休假的,可以分段安排,但原则上不超过二段,每次不少于5天。
  六、员工休年假前,须提前30天向本单位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未填写《申请表》,视为自动放弃年休假,单位不另行补偿。办理年休假的一般程序为:
  1、向工会提出休假申请,填写《XX市烟草专卖局员工年休假申请表》;
  2、将《申请表》送本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一把手审批。
  3、根据工作需要,部门负责人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以调整在休假人员上班,休假时间根据情况再另行安排。
  七、局(营销部)班子成员休假按照孝烟人〔2008〕38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员工休假申批程序结束后,须将《申请表》复印一式二份,分别报本单位工会和人劳部门备案。
  九、员工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到人劳部门销假。假期结束仍不回单位上班的,超期时间按旷工处理。
  十、各部门要分批次、有计划地安排好员工休假,对休假员工工作作统筹部署和调剂。
  十一、员工休假前应与接手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保证休假期间原负责的工作能正常进行。
  十二、员工休假方式以本地休假为主。到本地旅游点度假休闲或到外地休假,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各部门应当保证员工享受年休假,领导干部要带头休假。XX市烟草行业工会XX分会负责依法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
  十四、本通知未涉及到的内容,按《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执行。
  十五、本通知自20xx年元月1日起执行。
  xx公司
  年 月 日

带薪休假条例二:最新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欢迎来到CN人才网,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希望大家阅读与收藏。

  最新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河北省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
  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第514号令),结合中冶建工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冶建工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 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每年安排在岗职工暂时休息不工作的时间。
  第四条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
  日工资的计算方式按各类岗位工资标准除以21.75天。
  第五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及以上的;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不享受年休假的。
  第七条 累计一年内待岗3个月及以上职工,不再安排年休假。在待岗3个月时限内确定享受规定年休假天数的岗位工资。
  第八条 年休假的审查条件以上年度为基准。职工内部流动时,调出单位须提供该职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对外调人员,用人单位应向原单位索取该员工上年度的考勤证明。
  第九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休假10天以上的也可以分2次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确因工作需要,对职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岗位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十条 年休假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同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采取本人申请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并以组织安排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实施。职工提出申请休年休假的时间与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生矛盾时,由单位另行安排职工休假时间。
  第十一条 各单位(部门)应在每年三月份以前拟订年休假方案,按管理权限报批后送交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实施。二级单位班子成员休假须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安排,报上级主管领导备案;公司班子成员休假须报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 年休假一般由职工本人提前15天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年休假审批表(见附件1),按管理权限报批,经批准后方能休假;单位安排休假的,一般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职工本人(见附件2),职工接到书面通知后按安排时间休假。
  第十三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一)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准休假而未休的;
  (二)职工本人提出了书面申请,单位因生产、工作的需要另行安排休假时间而未休的;
  (三)职工本人未提出书面申请,单位根据统筹安排原则已安排休假而未休的。
  第十四条 职工在休假期间,确因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中途回单位工作的,职工须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任务完成后,原则上续休剩余假期或在当年另作安排。确实不能安排的,职工的剩余假期天数应享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直系亲属居住地的往返路费(限境内)。
  第十六条 职工休年休假由两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台帐(见附件3),及时准确掌握情况,为督促检查执行年休假制度情况提供依据。
  第十七条 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审议通过,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带薪休假条例三:休假计划的通知

  休假是职员们最想听到的开心事了,那么休假计划的通知应该怎么写呢?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休假计划的通知1
公司各部门:
  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公司《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经研究, 现将我公司20xx年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休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
  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
  ⑸员工发生旷勤累计超过10天的;
  ⑹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
  ⑺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⑻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二、时间安排
  各部门在岗人员休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至8月期间休完。
  三、有关要求
  1、各部门人员,须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流休假。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凡外出休假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有情况及时报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注意防盗、防暑等,特别是不要到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旅游,自驾车旅行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3、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休假名单报综合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二○xx年七月十一日
  休假计划的通知2
各部室、各单位:
  按照《当代贵州杂志社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在职工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社领导同意,办公室汇总拟定了休假安排方案。现就我社2008年职工年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职工在休假前三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交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同意报分管社领导批准,交办公室备案,休假结束后到办公室销假;
  2.自愿不参加报名休假人员不作跨年度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个别确因工作不能安排休假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可适当给予补贴。
  3.休假时间一律按休假安排方案实行,确因工作特殊不能按此时间休假的,由部室负责人提出报分管社领导批准,方可调休。个人原因未按此时间安排休假的,视为自动放弃。
  当代贵州杂志社办公室
  20xx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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