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税务政策|国家税务廉政政策

2019-08-05 承诺书 阅读:

国家税务廉政政策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国家税务廉政政策,供大家参考!

  尊敬的纳税人:

  如您发现以下行为,可向我局监察室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87167490965。

  一、税务人员严禁有以下行为

  (一)直接开办或者投资入股涉税中介,在涉税中介挂名、兼职(任职)或者出借(出租)注册税务师等资格证书,以任何理由强行安置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涉税中介机构就业;

  (二)强制、指定或者变相强制、变相指定纳税人接受涉税中介服务;

  (三)以任何名目在涉税中介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

  (四)利用税收征管权、检查权、执法权、政策解释权和行政监管权,与中介机构合谋作出有关资格认定、税收解释或决定,使纳税人不缴税、少缴税或减免退抵税,非法获取利益;

  (五)其他违反规定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税务机关领导干部落实三项制度

  (一)报告制度。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在每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和“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栏中,按要求填报从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的情况;

  (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与税收业务相关的中介活动,应该回避,经劝阻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拒不退出或者本人不服从工作调整的,依规进行处理;

  (三)职后从业限制制度。领导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涉税中介兼职(任职),或从事涉税中介营利性活动。

  呈贡区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廉政政策

  2016年2月3日

2018国家税务政策|国家税务廉政政策

https://m.bbjkw.net/fanwen423673/

推荐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廉政之窗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 税务廉政信息 国家廉政网 税务廉政建设 税务廉政展厅 税务廉政心得 税务廉政谈话 税务廉政党课 税务廉政漫画 廉政征文税务 税务廉政诗歌 税务廉政格言 税务廉政承诺书 税务廉政台历 税务廉政案例 税务廉政风险 税务党风廉政

承诺书推荐文章

推荐内容

上一篇: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登陆系统_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承诺书 下一篇:后勤保障工作_后勤保障单位党员承诺书三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