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学院学费
第二十五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院各本科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拟收费标准为:市场营销、公共事业管理、电子商务、信息与计算科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广播电视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及法学等专业的学费16000元/生·学年;自动化、工业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及日语等专业的学费为17000元/生·学年;机械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及英语等专业的学费为19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的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车辆工程专业的学费为21000元/生·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和金融工程等专业的学费为21700元/生·学年;工业设计专业的学费为22000元/生·学年;动画、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建筑学等专业的学费为23000元/生·学年;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为30000元/生·学年。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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