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三篇

2021-07-21 个人述职报告 阅读: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17年4月下旬至6月中旬,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开展政治巡察。2017年7月19日上午,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市总社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委的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精心组织,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狠抓巡察整改落实。通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7月20日,市总社党委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巡察意见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对巡察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意见建议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深刻反思自省,形成共识。市总社党委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7月21日,召开党委(扩大)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总社党委要求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处室,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整改责任划分,由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意见、党委(扩大)会讨论确定的程序,7月25日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三大方面9个问题,逐条全面对照,分解为40条具体整改措施。每条措施都落实一名社领导为责任领导,并明确了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落实整改。整改措施还听取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

  三是坚持逐项到位,强化督查推进。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落实,以不达整改目标不罢休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向市委和市总社的全体干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对复杂问题,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抓落实;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及时向市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积极征求巡察组对整改情况及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效保证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把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围绕市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市总社党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整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整改措施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市总社党委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等形式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着力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织开展了2期“弘扬苏区精神,争当合格党员”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问题。市总社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小组,研究确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对三处无证房产问题,主动向国土、房管、财政、税务等部门沟通协调、专题报告,争取支持,确保社有资产的完整性。认真贯彻落实常发〔2016〕19号文件精神,起草《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和《加强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争取创造具备常州特色的“农综社”、“三体两强示范基层社”、“农合联”。积极争取组织部、编办、人社等部门的指导支持,健全市总社“三会”制度,常州市总社、溧阳市总社、金坛区社已被列入全省“三会”制度专项试点单位。

  3.关于“行政化趋向明显,主要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市总社修订完善了“三定方案”并报市编办审核,进一步厘清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经济发展职能边界,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坚持合作制属性和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为农服务专项资金纳入全市“三农”管理平台,规范了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绩效管理,重点支持基层社新建改造,发挥基层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作用。市总社党委加强对市属改制企业的党建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4.关于“落实党建制度不到位”问题。市总社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领导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议事原则和范围,区分党、政职责。完善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决策,对重大事项都做到了会前充分酝酿、会中充分发言讨论,确保程序规范、履责到位、执行到位。制定了社领导作风建设“六示范”,加强班子及成员的党务知识学习,提升抓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5.关于“抓思想政治建设不严不实”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细则》,改革和创新了学习方法,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对“群众路线”、“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排除“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底、措施不到边”的问题。组织开展了1期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条例》、《准则》等,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廉政勤政的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6.关于“机关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现象比较普遍”问题。市总社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争创“守纪律、明责任、善作为”标杆处室活动的实施意见》、《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办法》补充规定,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打造一支“有激情、重责任、敢担当、守规矩”的干部队伍。组织开展双月“学习日”学习、单月“自学自教”、每周五党小组学习、“供销e课”和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及考察,开阔干部队伍视野、思路,增强主动学习、沟通、交流的意识。

  7.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市总社制定实施机关干部作风能力提升行动方案,严格执行“八项制度”和“十带头”、“十严禁”规定。结合市总社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风险清单)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落实措施。密切联系派驻纪检组,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

  8.关于“执行‘新网工程’政策不严格,存在‘搞变通、踩红线’的现象”问题。市总社积极主动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对实施“新网工程”而参股的企业提出分类处理的办法,采取注销清算、股权退出、法律诉讼等途径妥善解决“新网工程”专项检查后的遗留问题,进一步按照政策、法律规定严格执行。

  9.关于“社有资产管控不力”问题。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民主决策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社有固定资产状况进行梳理,积极参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管理,对符合进入平台条件的通过公开招租方式管理。修订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快筹建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制度管资产、管资本,确保保值增值。

  三、把巩固成果作为长期工作,持续发力深化整改

  下一步,市总社党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巡察办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意见整改到位,严格兑现各项承诺。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各个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市总社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自觉履行“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供销合作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坚持把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修订完善相应的管党机制、工作纪律和配套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的新旧衔接,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取得实效。

第2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巡察。2017年1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的建设缺失

  问题一:重业务轻党建,没有把党建工作摆上应有位置。党员教育抓得不紧,“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经常,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不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没有成为常态。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我们积极整改,主要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年初将机关总支从办公室分离出来单独办公,选拔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思考、勇于担当的同志到总支从事党建工作,同时调整、充实各党支部的组成人员,从组织上、机构上、人员上为党建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机关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二下午政治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党性教育,强化党员意识和党性意识,认真学习党建工作有关知识,机关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是机关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先后组织召开了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局党组全体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切实把“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其交流思想、加强党性、洗涤心灵、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作用,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问题二: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党员的教育警醒作用缺乏。党风廉政教育主题不突出,对全国旅游系统发生的黑导游、强迫消费和旅游项目资金使用混乱等问题,没有开展针对性专题教育,没有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示和震撼。

  整改情况:研究并制定了三门峡市旅游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全局整体工作部署并摆上首要议事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结合行业实际,针对旅游系统廉政建设风险点,将发生在本地区、本行业的典型案例归类整理,并在每周二下午进行传达学习,用身边事、行业事警示身边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通报、专题教育、专家讲座、共同讨论等形式,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积极发挥行业自身优势,组织干部职工到函谷关修德养廉馆、甘棠苑廉政教育基地、刘少奇故居等党性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从思想深处引起干部职工的警醒、警示和震撼,使干部职工知敬畏、明底线。

  问题三: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共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明确的“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缴纳党费”之规定。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各党支部安排专人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收缴党费,所有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均在每月最后一周内主动缴纳党费,由各党支部上缴党总支;每季度末党总支将党费存入市直工委党费专用账户,党费收支票据统一整理存档,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严肃性。

  问题四:对原下属企业党员失于管理。原下属企业友谊宾馆、三门峡中国国际旅行社、三门峡黄河旅游公司破产、改制后,所属党员一直未按规定缴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部分党员处于失联状态。

  整改情况:针对原下属企业党员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摸清底数。年初,局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与原下属企业党员进行沟通联系,并组织原下属企业党支部的党务干部积极联系失联党员,做好登记建档工作;二是积极对接。根据排查情况,我们将原下属企业党员分为保留党籍、主动退党、关系转出和失联等几种类型,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进行了汇报;结合原下属企业党员的实际情况,申请成立市旅游局党总支职工联合党支部,并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三是建立组织。6月28日,组织召开了职工联合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出了支部领导班子,并就党费收缴、组织生活、日常管理以及主动退党、失联党员的处置意见进行了商议。近期,将根据党员大会情况形成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问题五:在研究提拔使用科级干部等个别重大问题研究决策中,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局党组会。

  整改情况:进一步理清了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两个会议制度的任务、程序和规则要求,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由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确保各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今年以来,已彻底杜绝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的现象。

  二、落实旅游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问题一:在贯彻落实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等决策部署中,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问计于民意识,向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少,围绕新常态下全市旅游产业如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怎样广泛调动旅游主体积极建言献策、着力培育旅游经济增长极上下功夫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文件,领会精神。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对市委七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围绕“全区域规划、分层次开发、大企业牵引、差异化竞争、品牌化运营”的总体要求,研究并制定了《市第七次党代会目标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完善了工作措施;二是修订完善了《三门峡市旅游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明确规定每位局领导每年到县市(区)和旅游企业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的时间总数不少于20个工作日,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旅游经营单位代表座谈会,通过深入交流研讨,了解基层实际,掌握企业实情,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问题二:在协调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旅游宾馆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上存在畏难情绪,旅游宾馆饭店用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旅游宾馆饭店用气价格执行的是商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用电价格执行的是一般工商业销售价格。为促使稳定持续发展,促进各宾馆饭店企业更好的经营服务,下一步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早日执行工业用水价格标准,有效减轻星级宾馆的经营负担。

  问题三:对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不够,重项目申报、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申报、审批和拨付与使用规定,切实做到程序合理、使用合法,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提出指导意见,实现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考评的全过程监督与重点阶段监督相结合。

  问题四:对A级景区复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督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A级景区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一是加强日常管理。5月1日前,组织人员,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对全市A级景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景区的安全应急预案、游客分散疏导、旅游投诉电话的设立、旅游厕所等和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导。二是狠抓重点部位。对2016年被国家、省旅游局通报景区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5月初,对部分4A级景区进行了暗访;6月21日-23日,对灵宝鼎湖湾、黄帝铸鼎原、汉山、甘山森林公园等8家景区进行了明查。对在检查复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A级景区,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采取限期整改、行业通报、公开通报等形式,加强指导督促;对整改期满仍不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景区,将严格按照标准及有关规定要求,予以降级或摘牌处理。三是严把景区准入关。严格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以及4A级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对申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陕州地坑院、豫西百草园进行资源与景观质量评审,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严把A级景区准入关、质量关,确保全市旅游景区评定的有序性、有效性和高质量。

  三、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廉政风险

  问题一:旅游宣传推介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整改情况:旅游宣传推介经费等大额支出全部经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并由局主管财务领导、项目主管领导牵头,由专业人员、财务、纪检监察、后勤等部门组成采购小组,按规定采取公开招标、单一来源采购及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严格按程序完成采购任务。同时,所有采购项目均签订完善的采购合同,记录并保存有关采购情况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问题二:半年结算一次公务接待费,部分公务接待无接待公函等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严格执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通知》(三办〔2015〕5号),按照市纪委《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推广“公务灶”制度的指导意见》(三纪发〔2012〕18号)和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三坚持”,即:坚持公务接待在定点单位进行,坚持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坚持公务接待费用一事一结。所有公务接待费报销凭证要包括招待费发票、派出单位公函、接待清单和《市旅游局公务招待审批单》等,否则一律不得报销。

  问题三:支付会议费和培训费无会议通知、参会人员签到册等明细资料,报销车辆维修费无明细资料。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报销会议费均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预算、会议通知、会议签到册、会议定点饭店发票和实际消费清单等资料;报销培训费用提供备案意见书、培训预算、培训通知、培训班签到册、讲课费签收单、培训费发票及实际消费清单等;车辆需要维修时提前填写《三门峡市旅游局车辆维修通知单》,经主管车辆领导审批后到定点单位进行维修,报销维修费先由经办人整理汇总后,注明车辆牌号、事由,到车管人员处登记签字备案,再由主管车辆领导、主管财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

  问题四:存在支付租车费未附租车合同、支付旅行社服务费未附劳务合同等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财务审批的范围与权限,按照先审核、后审批的原则,加强对用车、劳务费等支出的监督审核,所有事项均签订合同,对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问题一:2013年、2014年公务接待费超支。

  整改情况: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2015年、2016年公务接待费分别下降69%和20.8%。2017年将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手续,彻底杜绝公务接待费超支现象。

  问题二:无依据使用财政资金为地接旅行社奖励。

  整改情况:自2017年起,不再采取对地接旅行社进行奖励的激励措施。

  问题三:存在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由接待部门在接待审批单上明确标注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今年以来,未出现公务接待标准不严、陪餐人数多的问题。

  问题四: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近几年,经过认真整改,未出现此类问题。今后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杜绝购买赠送纪念品、土特产问题发生。

  五、存在违法财经纪律问题

  问题一:存在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力度,严格实行专项经费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完善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监督审核制度,彻底杜绝了专项经费管理不严、日常工作经费挤占专项经费的问题。

  问题二:差旅费列支管理不严,存在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三财行〔2014〕11号)、《三门峡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财行〔2014〕37号)和《三门峡市旅游局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监督,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超出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由本人自理;公杂费按严格按照出差天数和标准包干使用,不再报销出差地出租车等市内交通费用。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彻底杜绝了违反规定报销高铁一等座车票费用、同时报销出差地出租车费和公杂费等问题。

  问题三:存在白条支付劳务费、为工作人员报销市内出租车费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报销审核,未再出现白条入账问题;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杜绝报销市内出租车费现象。

第3篇: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对巡察组所指出的4个方面13个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成立工作机构。为抓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协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落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限,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自查整改存在问题。

  (二)周密安排部署。2018年5月28日,我镇召开了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整改工作;5月31日,召开镇党政联席扩大会议,审议整改工作方案。在整改工作方案通过后,6月2日,镇党委组织召开了整改落实工作专题部署会议,召集整改工作所涉及的各个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财务人员参加了会议,向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落实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相关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分工,并逐个项目、逐个问题建立好整改工作台账,切实抓紧抓实整改工作。6月6日,再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对整改中存在疑难问题再研究、再部署,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亲自负总责,并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镇纪委、党政办、党建办、财政分局等4个牵头单位,明确了牵头负责的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重点,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由镇纪委成立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二、强力推进对标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部分班子成员自我素质提升认识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夯实理论功底,根据《缠溪镇2018年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新思想、扶贫开发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各村以“新时代讲习所”为载体,加强对《党章》、《宪法》、“一准则两条列”、《监察法》及中央、省、市、县各项政策学习,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围绕“学得更多一些、更深一些,要求更严一些、更高一些”带头抓好自主学习,促进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法规观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讲活动,全体党员通过宣讲学,以教师集中宣讲、田间地头、院坝会等形式,促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愿意学、自觉学,提升全民素质。四是增强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当前,脱贫攻坚已发起总攻势,党员干部工作中坚持“干”字当头、“实”字为先,以实干求实绩,以实干求发展。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关键点,围绕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担当起决策执行者、推动者和服务者的角色,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做到群众少跑腿办成事,干部多跑腿办实事。五是结合干部纪律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及干部思想纪律作风相关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通过2017年度党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把执行“三重一大”决策纳入班子领导进行深刻自查和剖析,专题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副科级以上干部作为固定列席人员参加党委会,提高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决策签字背书制度,在讨论重大事项时,会前必须充分准备会议材料,只有符合规定且资料齐全事项才能上会研究,会上党政领导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形成决议。对讨论中存在严重分歧,严格进行暂缓决策,并广泛听取参会各方意见建议后民主决策。同时,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做到保密工作警钟长鸣,保密纪律刻印于心。严格执行各项重大事项会前保密的各项规定,严处违反组织纪律、保密原则、传播小道消息的人和事。同时,把班子成员分管工作领域是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纳入监管范围,对不能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个人擅自决策的,对决策事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追究责。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印江自治县股级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权钱交易、人情交易,从体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持人事问题必须经过党委会议决定。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一意见三办法”等规定,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对选拔任用干部存在问题立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做到用制度选任、制度管人用人。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股级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三是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出台追责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四)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建设力度不够

  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把抓基层党建作为党组织书记的首要职责,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委书记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村要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的各级组织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整顿,对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党组织书记进行严肃问责。积极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及时解决影响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工作质量。

  (五)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相关制度。规范发展党员程序,严把程序关和质量关,清理了2016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对存在问题档案梳理整改清单,按照发展党员“五大程序”要求建立规范党员档案资料。二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组织各机关支部、村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知识培训2次,对党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及发展党员的系列要求从严把关,严禁随意接受入党积极分子,不得串改入党时间逻辑关系和入党材料。

  (六)关于党员管理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员标准化管理要求,建立了全镇党员业绩档案制度,每月开展党委员干部业绩评估,完善农村党员一人一档档案管理。同时,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带动脱贫攻坚致富机制,建立各村党员带头致富、党员帮扶贫困户管理台账。

  (七)关于党员学习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到亲自安排、亲自抓。建立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党员大会培训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定期上好党课,上半年上党课4次,切实组织各村开展好每月“支部活动日”活动,以丰富党员组织生活,发挥党员作用。扎实抓好“四好一先”、“五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群众开展感党恩、颂党情学习教育,传播正能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八)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情况:镇党委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紧扣“定责、履责、督责、问责”五个关键环节,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是定责“求细”。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印发《缠溪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同各站办(所)、各村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站办(所)、各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层层细化落实了责任,层层传导了压力。二是履职“求真”。党委不定期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认真开展好每季度廉政约谈工作,记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实绩档案管理。三是督责“求效”。在落实好“一岗双责”的同时,持续深化“三转”,确保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对各单位一、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单位进行全镇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开展廉政典型案例教育活动2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四是问责“求严”。对党员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肃问责,以从严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九)主要领导在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方面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加强对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工作情况的监督,每季度开展了“两个责任”分级约谈,主要领导在年初2017年度工作总结大会上听取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重申了相关追责制度,对存在的长期未做账问题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整改措施予以整改;6月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半年工作情况分析会,对巡查问题对标对本,举一反三,开展“回头看”工作。同时,对各部门、各村廉政建设资料归档作了专题培训。

  (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存在“四风”方面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扩大纠“四风”成果,切实把纠“四风”改作风作为经常性的作风建设来抓,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健全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二是建立制度,重申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三单制”,自2018年以来,无“三单制”餐饮票据一律不予入账,公务接待、工作误餐无经手一律不予结账,要求公务接待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政府食堂,特殊原因经报备分管领导后方可在外接待,严格审核跨区域用餐,坚持谁用餐、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十一)关于个别干部管理力度不够,有在编不到岗的现象

  一是对全镇机构和人员进行专项核查,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管理不到位,混编使用干部发放岗位津贴的情况开展了自查,对不符合发放岗位津贴的人员全部收回了津贴;二是对到岗到位不好1名干部进行了教育谈话,并明确了详细的工作岗位;三是开展干部到岗到位督查,采取日常督查、定期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督查,对未到岗到位、工作推进缓慢、不得力的,及时批评、限期整改;今年以来开展督查11次。

  (十二)关于财务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2017年3月完善了《缠溪镇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和工作误餐,遵守“谁经手、谁签字、谁负责”原则报账。2018年2月重申了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做账程序,严禁白条入账,严禁大额提取现金现象,严禁票据无经手人入账和报账资金直接打入职工账户。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各站办所财务、各村会计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知识培训,再次学习差旅报销、办公用品采购等知识,从严审核把关差旅、会议、培训费报销程序和内容。三是追回违规报销出差费用。追回2016年3月31日53号凭证私车报销过路费320元,2016年5月31日15号凭证多报赴苏州大学培训伙食费200元、交通补助320元,15号凭证赴铜仁参加培训多报交通补助180元;2016年6月30日16号凭证赴省委宣传部培训多报交通补助240元;多报、重复报销出差费630元。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

  于2018年6月30日前,对2015年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发放的燃油补助5400元、贫困户问卷录入加班补助1597元、2016年发放的民生监督成员津贴4180元、禁限烟花爆竹工作补贴400元等已全部追回,上缴国库。同时,严格执行各级文件禁止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任何津补贴,违者严肃追责。

  三、下一步打算

  从我镇整改落实情况看,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和政府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的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镇脱贫攻坚“整镇摘帽”强大动力。

  一是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委第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始终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坚定不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自觉、全面、具体、持续地向中央基准看齐。强化党的意识,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坚决同一切破坏党的纪律和制度的不良行为作斗争。加强制度管党治党,完善党委管党治党的责任机制,强化问责查究。扎实抓好“两学一做”,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是全面落实好“两个责任”。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贯彻执行,镇党委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纳入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夯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持镇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中心任务,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抓早抓小,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加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廉政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坚持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三是深入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还未到位或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较长时间完成的任务,力争在2018年度内有比较全面的改变。

  欢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56-6480001。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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