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一线临时党支部工作暂行规范最新

2021-01-20 党员个人工作总结 阅读:

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高高飘扬。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疫情防控一线临时党支部工作暂行规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示精神,按照“防疫为民抓党建,抓好党建保民安”的思路,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各街道、乡镇疫情防控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疫情就是命令、旗帜彰显担当”,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各临时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亮身份、当先锋、树旗帜、作表率,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同时整合组织资源,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防控疫情中的先锋队、排头兵的作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临时党支部的构成、建立及撤销

  临时党支部的成立由所在街道、乡镇党(工)委审批,由参与疫情防控的党员组成,包括包联小区单位党员、街道社区党员干部、社区居民党员、党员志愿者等。

  临时党支部书记由包片单位党员负责人兼任,或根据情况由所在街道、乡镇党(工)委委任,支部委员根据实际需要确定3-7名,党员组织关系在原支部。

  临时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小区、院落、楼宇、车站、道路临时出入口、各专业指挥部等防疫重点部位建立,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和领导,在防疫工作启动时成立,在防疫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

  二、临时党支部的职能作用

  一是延伸触角,组织覆盖。按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的具体要求,在全区疫情防控一线建立临时党支部,各包片单位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靠前指挥,迅速与所辖街道、乡镇党(工)委对接,主动申请成立临时党支部,要立即把临时党支部建在疫情防控一线,插上党旗,公示人员和职责,设立监督举报热线。临时党支部成员分片包户,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领导、联动协调,对疫情防控每日一研判,每日一调度。整合配强工作力量,实行地毯式排查,网格化管理、常态化督查,筑牢疫情联防联控防线。

  二是率先垂范,发挥作用。各临时党支部要在关键时刻迎难而上,建立院落(小区)联防联控体系,组织各方力量,成立“党员防疫先锋队”、“党员志愿服务队”、“党员义务巡防排查队”、“党员卫生清洁队”,认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外来车辆人员排查、疑似人员情况报告等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不出漏洞。要大力宣传普及疫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最大限度消除社会恐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真正做到“一个支部就是一个战斗堡垒”。同时党员干部要做到5个“在前”:人员排查走在前、人员管控跟在前、设卡检查挡在前、应急处置冲在前、文明示范做在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让党旗始终飘扬在疫情防控一线。

  三是队伍建设,凝心聚力。临时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员之家”的职能,积极动员居民党员加入防疫队伍中,做群众依靠的“主心骨”,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同时把临时党支部作为培养锻炼先进分子的重要阵地,积极吸收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加强对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团结和依靠党员干部群众,引导干部群众凝心聚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四是典型培养,示范带动。各临时党支部在做好防疫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典型事例的示范带动作用,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注重典型培养。及时总结他们在防疫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推介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为全区防疫工作积聚正能量。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防疫临时党支部建设。临时党支部在辖区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谋划,切实负责起来,把临时党支部建设好、管理好,支部党员要切实带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务实工作,扎实推进全区防疫工作全覆盖。要把推进防疫工作的实效作为临时党支部是否充分发挥作用的检验标准, 各党支部要在防疫工作中主动靠前、跟踪服务,把“堡垒”驻在工作最前沿,做到关键环节有组织把着,关键时刻有党员撑着,确保党旗始终飘扬在疫情防控第一线。

  三要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党的建设长效机制。要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管理,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治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考察,对表现突出的要肯定鼓励;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调整;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疫情防控一线临时党支部工作暂行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双七项措施”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临时党支部工作,柳林县委组织部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一线临时党支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临时党支部的成立与撤销、主要职责、组织生活、锤炼和培养党员四个方面作出规范。

  一、明确审批权限,规范临时党支部成立与撤销。《通知》首先明确了临时党支部成立的审批权限,在农村(社区)、中小学校、楼宇、“两新”组织、车站道路防控检测点、各专业指挥部、专项工作组、医疗救援等有多单位党员协同作战的一线防疫重点卡点、部位、单位等建立临时党支部,由所属基层党(工)委审批和领导,防疫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撤销。其次,明确了临时党支部成立的两种方式: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且由各部门单位协同作战的,一种方式由拟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单位党组织向所属党(工)委提出申请,党(工)委研究后进行批复;另一种方式可由基层党委直接研究决定成立临时党支部。最后,明确了临时党支部的组织架构,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临时机构涉及的相关乡镇、村(社区)、部门(单位)中的党员全部纳入临时党支部管理,临时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

  二、明确五个重点,规范了临时党支部工作职责。《通知》规定:在防疫一线成立的临时党支部主要承担五项职责:一是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严格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措施,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成立“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完成各项疫情防控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二是在值班值守、入户摸排、政策宣传、消毒灭菌等防控一线工作中加强临时党支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在落实落细落小“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管控措施中亮身份、当先锋、树旗帜、作表率。三是大力宣传普及疫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积极动员群众加入防控队伍,在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中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四是采取“优秀集体+突出个人”相结合的方式,选树“战疫先锋”,讲好“战疫”故事,持续深入挖掘、大力宣传战“疫”一线工作人员的典型事迹,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宣传表现特别突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五是完成所属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明确内容形式,规范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战“疫”期间,临时党支部的组织生活的侧重点是什么、怎么过,是困扰基层各党组织普遍性问题,为此,《通知》规定:疫情防控期间,临时党支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以线上形式为主,简便高效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在活动内容上,临时党支部要运用好支委会、组织生活会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强大武器,教育管理党员掌握疫情防控基本政策和科学知识,牢固树牢“严防死守、精准防控”意识,绝不发生因麻痹大意、工作疏忽导致新的传染源、引发新的疫情爆点。在活动形式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一般以学习强国视频会议功能、山西智慧党建会议功能、微信群视频会议等线上形式进行。对确需召开现场会议的,严格落实参会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会前洗手、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相关防护措施,保证参与防控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活保障。《通知》强调,组织生活会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填写、材料报送。

  四、明确教培管思路,规范锤炼培养党员程序方式。《通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防控“四后”的关键期和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线作战能力和作风的考验期,各基层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一线作为培养锤炼党员党性、教育培养党员干部的熔炉和阵地。临时党支部要自觉扛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教育党员、凝聚群众的政治责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考验党员政治素质、德才表现、纪律作风的“试金石”,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感召和政治引领作用。锤炼党性、教育管理党员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是奖惩分明,在疫情防控一线锤炼党员。临时党支部要鼓励和引导全体党员冲锋在前、吃苦耐劳、工作认真、无私奉献、担当尽责,全过程、全时段了解掌握党员在防控一线的工作表现,作为本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指标,作为评先树优、选拔聘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在正向激励方面,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关怀慰问,并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对表现优秀的村(社区)青年人才、党员骨干,优先纳入村(社区)后备干部库进行重点培养;对主动请缨、冲锋一线的医护专家和医护人员在发展党员、评先选优、职称晋升中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在惩戒约束方面,对不守纪律规矩、不担当不作为、畏难怕事、推诿扯皮的党员,记入现实表现“负面清单”;对在关键时刻擅离职守、临阵退缩、不听指挥、工作不力,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二是理顺程序,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是临时党支部的重要职责,及时做好疫情防控一线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对于激励更多先进分子入党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为此,《通知》根据不同情况,对预备党员转正作出相应规定:预备党员在本单位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由所在党组织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履行转正手续;预备党员在临时党支部从事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所在临时党支部向原单位党组织及时出具现实表现情况,配合原单位党组织做好转正工作;预备党员转正可在疫情防控一线举行向党旗宣誓活动。三是统筹管理,加大在疫情防控一线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力度。一方面,及时考察培养积极分子。《通知》要求,各临时党支部要认真考察培养在疫情防控一线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的干部群众,在向其原单位党组织了解其一贯表现并备案的基础上,对一贯表现好、符合条件的经党组织研究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另一方面,适当放宽入党积极分子数量与优秀比例。《通知》规定:入党积极分子数量可结合往年基础和当前实际研究确定;基层党组织(含临时党支部)每个月底前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且培养教育时间达到半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分别按优秀、良好、一般提出现实表现评价意见,其中“优秀”比例按1/3左右把握。最后,《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工)委和职能部门党组织要对所管理的临时党支部开展考核,提出评价意见。县委组织部对各临时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疫情防控一线临时党支部工作暂行规范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一线高高飘扬。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现制定以下临时党支部工作暂行规范。

  一、临时党支部的成立

  1.成立的范围。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和发热人员留观点;乡镇、街道、社区各网格;有多单位党员干部协同作战的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机构;其他疫情防控一线机构。全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内设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小组。

  2.成立的条件。疫情防控一线机构中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都应当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党员一般不超过50人(正式党员超过50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临时党总支或临时党委)。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机构,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不进行转接。

  3.成立的步骤。由拟成立临时党支部的单位(机构)向其上一级党组织提出申请,上一级党组织研究后进行批复;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且由各部门单位协同作战的(上级党组织隶属关于不明确的),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党(工)委直接研究决定成立临时党支部。

  4.临时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直接指定。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临时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临时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5.临时党支部的撤销。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自然免去。

  二、临时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党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组织各方力量,成立“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疫情防控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亮身份、当先锋、树旗帜、作表率,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做到“五个带头”和“五个在前”,即带头站在防控斗争第一线,带头发扬无私无畏精神,带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带头顾全大局,带头坚守岗位;人员排查走在前、人员管控跟在前、设卡检查挡在前、应急处置冲在前、文明示范做在前。 大力宣传普及疫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积极动员居民党员加入防控队伍,引导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构筑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在疫情防控中经常了解掌握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4.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监督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力不受侵犯。关怀和帮扶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党员,特别是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

  5.及时总结推广疫情防控中先进典型的做法和经验,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在疫情防控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和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做好在疫情防控一线发展党员工作,把临时党支部作为培养锻炼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阵地,积极吸收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现实表现和培养情况。对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特别突出,本人一贯表现好、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申请人,经临时党支部研究同意,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可及时吸收其为预备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支部工作情况,公开党支部有关事务。

  8.临时党支部一般不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三、临时党支部的工作机制

  1.临时党支部党员大会。党员大会是临时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疫情防控期间可根据实际采取适当形式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方案、总结和工作报告;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事宜;讨论决定对优秀党员表彰表扬的推荐工作;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2.临时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是临时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3.临时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比较分散的临时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临时党支部指定。党小组主要落实临时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临时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_

  4.临时党支部会议主持。临时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临时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四、临时党支部组织生活

  1.开展“三会一课”。“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疫情防控工作,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

  2.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临时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3.开展谈心谈话。临时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疫情防控一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临时党支部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党(工)委要把成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作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要求迅速行动,认真研究,规范组建临时党支部。临时党支部在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要把临时党支部建设好、管理好,所属党员要切实带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精心组织。要把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实效作为检验临时党支部是否充分发挥作用的标准。各临时党支部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靠前指挥、跟踪服务,把“堡垒”建在工作最前沿,确保党旗始终飘扬在疫情防控第一线。要加强对临时党支部的管理,对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情况进行跟踪了解考察,对表现突出的要肯定鼓励;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简单高效。成立疫情防控临时党支部,既要符合党内规定要求,又要简单高效。原则上不搞成立仪式,不组织党员干部集聚,不邀请上级领导出席,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给基层增添负担。临时党支部成立后,要尽快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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