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考核细则2篇

2020-11-27 学校工作总结 阅读:

绩效考核是指考核主体对照工作目标和绩效标准,采用科学的考核方式,评定员工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员工的工作职责履行程度和员工的发展情况,并且将评定结果反馈给员工的过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办公室考核细则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办公室考核细则·1

  为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激励全体人员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转变作风,更好地服务师生员工,根据学校的考核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特点,制订本细则。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与编外人员,下同)均应认真参加工作考核。考核合格是聘任与续聘的基本条件。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到下列要求的方可定为称职,其中表现突出可定为优秀,并上浮一定比例的校内津贴。

  1、 遵纪守法,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2、忠于职守,积极主动,工作效果较好;

  3、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任务饱满;

  4、品行端正,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5、无违规违纪,无工作失误和失职等情况。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下浮一定比例的校内津贴,并视情节与影响程度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未能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

  2、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接受管理的;

  3、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的;

  4、工作不尽职或失职,造成工作失误的;

  5、工作方式、方法不当或工作态度不好,造成负面影响的;

  6、工作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7、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的;

  8、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有“索、拿、卡、吃”等不廉洁行为的;

  9、违反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的;

  10、无故旷工、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的;

  11、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经查属实的;

  12、不参加考核或刁难考核考评工作人员的。

  四、考核采用自我总结述职、相互测评、领导和服务对象测评、考核小组测评相结合的综合方式进行。

  五、副处级以上工作人员考核执行学校有关考核规定。

  六、本细则从2020年1月实行。

  办公室考核细则·2

  为贯彻执行学校和后勤集团各项管理规定,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办公室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根据后勤集团考核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本考核办法细则。

  一、考核依据

  1. 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 学校、后勤集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 办公室目标管理责任书;

  4. 员工工作期间的表现和工作结果。

  二、考核方法

  1. 层级考核

  办公室考核推行层级考核,自上而下,一级考核一级。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办公室主任对所属员工进行考核。

  2. 定期考核

  考核实行定期考核,有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 集团分管领导组织办公室负责人形成考核小组,对当月的考核报告和日常检查考核评分记录进行综合考评。

  年度考核 集团分管领导及考核小组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及平时工作表现,对办公室和及其员工进行综合考评。

  3. 考核频率

  每周对一线员工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抽查考核一次,每两周组织考核小组对各部门进行随机考核一次。

  三、考核范围

  1. 办公室人员。

  2. 考核点见《考核评分表》(附)。

  四、考核记分

  1. 每次检查考核,发现一个不合格,扣评分表相对应栏分值,并落实整改。

  2. 接到有效投诉1次,除扣评分表相对应栏分值外,另扣减相关责任人1分;如接到校长信箱有效投诉,另扣减相关责任人2分。

  3. 员工每月接到内部考核整改通知一次当月考核扣分1分、二次考核扣分2分、三次考核扣分5分、四次考核扣分10分。

  4. 如员工犯有评分表中未列出的违纪行为,由办公室考评小组商量确定分值,并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5. 加分

  工作业绩十分突出、突击完成重要工作任务、创造杰出的经济效益、有良好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突出的模范事迹、获校级以上重要表彰等进行适当加分,并报后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6. 每月检查考核得分平均数为该员工月度、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考核结果应用

  1. 作为工作改进和制定员工培训计划的主要依据;

  2. 作为工资分配的直接依据;

  3. 作为职位晋升(降)和岗位调配的依据;

  4. 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记入员工档案。

  六、考核奖惩

  ㈠ 奖励办法

  根据月考核结果、年终考核结果,评选出中心年度先进工作者,并对先进工作者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1. 事业编制人员、人事代理及借用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年终考核,其它编制外员工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年终考核;

  2. 成立评选小组,办公室主任任评选小组组长;

  3. 参与年终考核的员工由办公室确定,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4. 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不参加年终考核;

  5. 因为编制外员工人数(不满5人)等原因,可以联合组织员工进行年终综合测评(a);

  6. 评选小组成员对本小组的编制外员工进行打分(百分制),员工得分为评选小组成员的打分的平均值(b);

  7. 编制外员工年终考核结果=a+b-c(日常考核扣分)

  8. 年终考核结果自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照后勤集团规定的先进工作者名额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产生年度先进工作者;

  9.年终考核相关材料报送后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

  ㈡ 惩处与争议

  办公室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禁止精神虐待和身体虐待行为。

  对员工的处罚方法分为以下三种,按情节轻重进行一项或多项处罚:

  A 书面警告;

  B 记过、降级、撤职;

  C 辞退、开除;

  办公室对犯有过失的员工拥有处分权

  B、C种处罚须报后勤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备案;对事业编制职工的B、C种处罚按照学校人事处有关规定,报请学校给予相关处分。

  1. 员工有下列行为时,当月考核扣10分,并按A款处罚规定处理。

  工作或加班时间内打瞌睡、聊天、窜岗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一个月内上班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下达二次或旷工半天以内的;

  工作期间或在校区内与同事口角、嬉戏、喧哗,或嘲弄讽刺、歧视他人的;

  在校区内或中心的设备、器具、车辆上涂画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

  在工作或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或质量不好,有一次投诉反映并经核实的;

  不服从部门领导合理指导、不按工作时间表或分派的任务进行工作,情节轻微的;

  有类似上述行为或协助、教唆、同谋、煽动的。

  2. 员工有下列行为时,当月考核扣15分,并按B款处罚规定处理,处分记录将被载入员工个人档案。

  对领导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严重不当且未申报正当理由或拒绝听从领导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的;

  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换班、调班的;

  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拆毁学校告示版上的张贴物或未经许可私自张贴其它东西,或在校区内散发宣传品的;

  在校区内酗酒或醉酒后出入学校,给他人或中心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的;

  一个月内上班迟到或早退达三次及以上或旷工达一天或一年累计旷工三天的;

  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后勤集团公司设备财物、非因公私自影印后勤集团文件、私自营商或私自在外兼职的;

  擅配或私配中心各种钥匙的;

  提供虚假医疗证明的;

  刻意隐瞒下属的犯错行为知情不报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生产材料等未按规定存放或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的;

  在工作或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或质量不好,有二次投诉反映并经核实的;

  有类似上述行为或协助、教唆、同谋、煽动的。

  3. 员工有下列行为时,当月考核扣20分,并按C款处罚规定处理,处分记录将被载入员工个人档案。

  三次书面警告或二次书面警告、一次记过类或一次书面警告、二次记过类的;

  利用本身职务受贿或以其它不正当行为收受利益的;

  利用学校或中心名义谋取私利或损害学校或中心利益的;

  制造或散布谣言、故意损害学校或中心设备或因重大疏忽而引致学校或中心财物、信誉受损的;

  未经领导同意擅离职守,经教育再犯的;

  故意违反领导合理命令,或破坏学校、中心秩序,经教育无效的;

  严重破坏学校、中心秩序的;

  在校区内进行赌博、打斗、酗酒、偷窃等有害风纪行为的;

  擅自放行或勾结非本中心员工进入校区造成不良影响的;

  在明示禁烟区内吸烟引起火灾,致使学校或中心蒙受损失的;

  怠工或经常旷工经教育无效,或全月累计或连续旷工两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的;

  携带违法物品进出学校或在校区内存放违法物品的;

  盗窃或泄露学校或中心机密的;

  虚报或伪造资料,或盗用学校或中心印章的;

  偷窃、涂改、伪造学校或中心档案、资料、各种原始凭证、原始记录及重要文件的;

  故意损坏中心或他人财物的;

  以不正当方法骗取中心发放薪资等费用的;

  与其它用人单位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受聘的;

  隐瞒或伪造履历,导致中心误信而受损的;

  对任何各级同事、师生、客户等施加恐吓、胁迫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的;

  在工作或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或质量不好,有三次投诉反映并经核实的;

  在社会上违法乱纪,被收容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类似上述行为或协助、教唆、同谋、煽动的。

  4. 办公室制订了《考核评分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90分)、不合格(60分以下)。

  事业编制、非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人才租赁及借用人员月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全额发放当月考核工资,不合格者将停发当月考核工资。月度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不合格者中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据《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处分暂行规定》、后勤集团公司《员工须知》等予以处理。编制外员工考核每扣1分,扣当月岗位工资1%。

  5. 员工违反上述规定引致中心遭受实际损失的,除照章处分外,仍应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依损害程度及被损坏物价值而定,可以分月从工资中扣除。若其行为违反了政府法令法规,将送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6. 职工对考核结果不满的,可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① 职工在公布考核结果3个工作日内,首先向办公室考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诉意见,逾期视为同意考核结果。办公室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诉书面意见的7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反映的意见进行核查,并给出是否更改考核结果的书面答复。

  ② 申诉人如对答复意见不满意,可在收到答复意见的3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申诉,逾期视为同意答复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诉书面意见书的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报考核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并给出是否更改考核结果的书面答复。

  ③ 事业编制员工如果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答复意见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其他员工可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7. 惩处程序:

  ① 如对员工进行纪律处分,应及时将相关证据材料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核;如对本办法中未作直接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应事先征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的意见。

  ② 每项违纪处分都应当通知受处分员工,并要求该员工本人签字接收。

  ③ 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

  如员工对工作不满意或对上级的指示、决定不服,可按照本条规定提出意见,但是员工不得以此为理由自行停止工作或履行职责。

  员工应首先将其意见告知其直接部门领导;

  如直接部门领导无法解决或员工对该领导的意见仍不满意,则应将其意见书面递交中心负责人,并抄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如员工觉得未充分听取其意见或未采取有效措施,则有权将问题直接提交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将协调各方解决;

  最终处分决定一旦作出,员工必须在处分决定上签字确认;如员工不签字,将以挂号信或其他法定形式送达员工,处分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④ 任何处分决定均须归入员工在中心的内部档案中,并可根据员工的表现决定是否归入人事档案。

  8. 争议处理原则:

  员工因劳动权利或劳动义务与中心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以合法的形式予以解决,不得借故闹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否则,有权立即将其辞退。

  七、本办法未明确事项,政府校规有规定的,参照相关规定处理。

办公室考核细则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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