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0-06-07 党风廉正工作总结 阅读: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下是本站分享的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七届区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结合某某镇实际,现制定2020年某某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某某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纪委、监察委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纪委、监察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政治责任,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条主线,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做深做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美丽生态某某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支持。

  二、具体任务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

  1、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制定印发《某某镇关于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意见》和《2020年某某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村(居)、镇属公司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强调“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部署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形成横向、上下协同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2、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制定、落实、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项清单”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方协同、合力运行的“四责协同”责任落实体系。

  3、组织村、居、公司党政“一把手”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强调“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不断深化责任意识。

  4、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考核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单位班子述责述廉和“勤廉指数”群众满意度测评,通过考核结果与报酬相挂钩的办法,促进责任落实。

  (二)围绕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5、撤销现有的监察室,成立派出监察办公室,根据监察对象体量,配备一定纪检监察专职干部。派出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

  6、结合实际,将镇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辖区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等列入监察范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提升公权的“廉政指数”和群众的“满意指数”。

  (三)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保持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7、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持问题线索集体研判工作制度,正确运用“谈话函询、初核、暂存、了结”四种处置方式,开展执纪工作。

  8、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坚持“四个必谈”,杜绝“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9、坚持快查快办和严审快结,加强查审环节的沟通,进一步提高执纪查审质量。

  10、加强对受处分人的回访教育,提高纪律处理的综合效果,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严管厚爱。

  11、加强“一案两报告”工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着重对案件成因进行分析,由表及里,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工作建议。

  (四)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改进作风

  12、坚持早提醒、多警示、广监督,守住重要时间节点,运用下发廉政通知、发送微信等形式,重申纪律和要求,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查找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

  13、利用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区纠风监督平台”等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大对反映问题的跟踪督办力度,促进基层依法履职尽责。

  14、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向纪委报备、外出请销假、礼品上交、信访谈话等管理制度,在监督管理中保持廉洁自律。

  15、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中心,对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中小河道治理、土地使用管理等重点工作组织专项督导。

  16、对基层单位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开展专项督查,不断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17、坚持落实制度,对《某某镇党员、干部“十不准”》执行情况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党员、干部明“底线”、守规矩。

  18、常态化开展二级巡察工作,建立完善问题底稿制,对问题线索开展集体研判,分类、汇总移交纪检部门处理。及时将问题抄告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为党委决策和重点工作推进提供可靠依据。

  19、对2018年被巡察单位开展“回头看”,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五)严格教育管理,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20、强化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参观宝山监狱、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法院旁听庭审、基层单位领导宣讲廉政党课,加强正面引导,筑牢广大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21、开展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实施“三个一”提醒教育,即:组织一次廉政谈话、签订一份廉政承诺书、发放一本廉政书籍,着力增强新提拔领导干部遵纪守规意识。

  22、开展廉政文化“一地双品”活动,加强塘某某“清风村宅”廉政示范点建设,组织开展“某某清风”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和说服力。

  23、编印《某某镇党员干部遵纪守规》;组织 “党纪法规”知识竞赛;会同职能部门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开展家庭助廉活动,管好家庭“廉政账”。

  24、利用官方微博跟贴、区纪委《廉政动态》刊物等适时发布党章党规知识、案例剖析、经验介绍等内容,为基层单位干部传递反腐“好声音”。

  25、根据去年的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村居委会换届情况,调整完善机关科室、村和公司党政正职干部廉政档案内容,整合个人档案信息系统、信访举报系统,建立和完善信访数据库,突出管治结合。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26、加强纪委班子建设,建立纪委班子工作议事规则制度、工作例会制度,深化履职意识,强化纪律观念。

  27、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基层纪检员培训班,提升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及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强化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政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

  1. 落实主体责任。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担负起组织和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认真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要求体现和落实到民政工作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各纪检部门要按照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担负起纪检监察责任,坚决实行“一案双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工作人员和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

  2. 压实各级责任。根据各处室、各单位、各部门岗位职责把党风廉建设责任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的人。积极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分工情况,围绕“权、钱、人、物”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本部门和行业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工作,并制定相应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各种违纪现象发生。

  3.严格执纪问责。对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责任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未能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拒不办理,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对违反“三重一大”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八项规定”,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将实施责任追究。

  二、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4.坚持纪律学习。要通过经常性的学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民政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组织意识和遵守党纪自觉性,认真遵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七个一律”、市民政局“十四个严禁”等规定;落实好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工作制度。

  5.完善监督网络。党委要加强对监督的领导,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对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监督职责;班子成员要履行对所管处室和单位负责人的监督职责;纪委要发挥好专责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干部职工党员的监督。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被监督对象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以及履职履责等方面的情况,对被监督对象的思想、作风、纪律和履职履责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抓早抓小,防范于未然,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特别关注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加强谈话提醒力度,对涉及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向党委、纪委报告。同时也要畅通监督渠道,发挥好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

  6.开展廉政活动。要结合民政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民政廉政文化建设,通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讲廉政课、看廉政片、观廉政展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实践活动,开展常态性的党风党纪、廉洁自律及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作风建设,严格维护纪律

  7.深化作风监督。运用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政风热线”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执纪问责力度,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把纠正“四风”往深处抓、实处做。特别要加强殡葬、养老、社会组织审批等窗口单位的作风及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南京民政为民服务的执行力和风清气正的廉洁形象。认真组织开展好作风建设检查、巡视巡察问题整改、效能明察暗访、专项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作风建设要求落实到位。

  8. 严格执纪力度。主要领导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依规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的过程监督,加强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

  9.严肃信访处理。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和案件情况报告制度,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处理群众来信,及时核实、处理群众举报线索,不推诿扯皮,不敷衍塞责,力求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本部门。

  四、强化制度规范,严格权力监督

  10.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对民政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监督;进一步健全民政权力清单制度,规范民政权力运行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事项、重要岗位干部使用、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集体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执行;继续强化对民政各项资金及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管理等方面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继续推进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彩票公益金使用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督促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通过“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内部监管,保证民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曝光、严肃处理。

  11.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按照国家规定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相关要求,继续推进局系统所属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的分离、脱钩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中的兼职任职,重点规范公务人员在受其行政职权直接影响的社会组织的兼职问题,严格规范退休公务人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的相关制度规定。

  12.强化资金项目管理。完善民政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评效”问责机制;健全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创新项目和资金监管方式方法,保证各项资金高效、合规合法、规范地使用。一是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管。督查对市、区两级自然灾害救助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落实情况,救灾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及相关信息公开情况。二是加强对社会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督查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政策落实情况;规范医疗救助、特殊困难残疾人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专项资金使用,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办法、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会化发放等工作。三是加强对优抚安置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优抚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及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专项的检查。四是加强对养老服务和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管。规范社会开办养老机构的资助和补贴发放工作。监督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工程实施、质量验收、财务审计等环节。五是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督查福彩公益金使用、申报、预审、审批程序,确保彩票公益金有关项目实行公开立项招标,合规合法使用。六是严格局系统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公开竞标及采购资金监督管理,采取重点检查与专项抽查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已经中标的项目和资金进行督查和绩效评测,并将督查情况和结果对社会公示,对发现问题的项目和资金使用不当情况,要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突出抓好“教育引导、落实制度、监督检查”三个重要环节,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着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转变作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政务、党务公开的全覆盖,廉洁教育全覆盖,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招商局良好形象,为顺利实施 - 1 -

  “工业兴市”主战略提供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招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定期召开例会。每季度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机关学习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及省纪委七次全会、市委二届十次全会和市纪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是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重点,认真开展第十二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三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参观洪山监狱等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七〃一期间,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考察红色革命根据地及爱国教育基地,重温入党誓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认真开展机关党员“廉洁从政”等不同领域的“三从”教育;继续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和廉政文化进机关等活动。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坚决防止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盲目、粗放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招商引资活动、项目招标、政府采购、公务出国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配合开展对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违规购用公车、收送礼金(有价证券)、私设“小金

  库”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建立预防和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完善落实制度,构筑具有招商特色的惩防体系。一是加强勤政廉政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等规定,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二是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4项惩防体系建设制度。三是以岗位腐败预警防控为重点,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四是切实抓好源头防腐工作,强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工作,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政务、党务公开的全覆盖,廉洁教育全覆盖。五是加大《廉政准则》落实力度,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六是强化机关管理,认真落实好“三公一金”相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管理、机关财务管理及公务用车管理,杜绝“小金库”和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现象。

  (五)加强纠风治乱,切实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政策规定,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

  工业兴市。不断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坚持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坚决杜绝“不在状态”现象,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二是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党内民主与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加强民主制度建设,以党务公开促廉政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办事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为主题,按照市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好“万名干部下万村,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妥善受理群众网上投诉举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责任的重要制度保证,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制度。局党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各相关科室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一)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安排由办公室负责拟定计划,报局党组审定后组织落实。

  (二)政治纪律教育和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

  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相关科室配合。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和“十个全覆盖”工作,由办公室、投资促进科、投资服务科负责落实。

  (四)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开展“万名干部下万村,访民情、办实事、促发展”活动和来信来访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相关科室配合。

  (五)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按照市招商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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