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20-05-21 党风廉正工作总结 阅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政府(行政)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责任的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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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全州移民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州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为促进全州移民工作和建设“美丽家园、小康库区”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进一步加强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做到依法履职担当。把政治纪律放在首要位置,把守纪律作为底线,把守规矩作为自觉,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省委、州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省委和州委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行为,保证党中央和省委、州委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州委七届十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建设法治红河、推进依法治州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2、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组织纪律作为重点,严格教育、加强组织管理,坚决反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培植亲信、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肃查处各种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无视纪律的行为,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情有可原。党员干部要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常怀敬畏和戒惧之心,认真遵守组织制度。  
     (二)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1、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不称职”的思想,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中心,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发生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主要负责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严格执行省委、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党组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主要责任。党组书记、局长负首责、总责,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约谈班子成员;班子其它成员既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又要协助书记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党组每半年要向州委、州纪委报告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严格履行监督责任。
       一是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机制,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组宣传思想工作总体部署和干部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宣传教育任务。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确立以廉为荣,为贪以耻的价值追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反腐倡廉学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教育,认真开展好警示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名利观。
      二是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并将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报告,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禁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方面的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管,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违规违法问题。以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带动和统筹推进政务等各类公开,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围绕落实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方面进行述廉,不得以述职代替述廉。严格执行县处级(不含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并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维护群众利益工作机制实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
     四是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理信访件、信访案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对管辖范围内的违纪线索及时研究初核,不压案、不瞒案。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3、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实施办法》(红发〔20XX〕28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红纪发〔20XX〕4号),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前报送本季度责任追究情况。 
   (三)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行为。坚决纠正违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职务消费等规定的行为。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参与赌博、大操大办等问题,坚决查处用公款以任何名义向单位和个人发送“红包”行为,把握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时间节点,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通报违纪违规行为。 
    2、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学习教育、查找问题、党性分析、解决问题、专项整治”等各个环节工作。把制度治党放在突出位置,贯穿专题教育全过程,推动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强化制度执行力。对在专题教育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者,要露头就打,加大查处、通报和曝光力度,形成震慑。  
      3、加大移民政策落实的督查力度。一是继续抓好移民资金使用管理、移民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特别要重点抓好移民安置项目、后期扶持资金直补和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继续深入组织开展移民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大整改和处置力度。 
   4、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组织开展移民工作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着力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完成省、州政府纠风办督办交办件。积极参加“四位一体”金色热线上线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发展大局,全面履行移民局工作职能。局党组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按照《红河州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分解细化工作任务,领导班子分解到成员,全局工作分解到科室,科室分解到个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好调查研究。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要求,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掌握基层一线情况,倾听群众心声,有计划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高度关注民生,协调解决好存在问题。各科室要掌握好移民工作动态,定期不定期对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人民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四)强化制度管理,严防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对照廉政准则检查自己的言行;要定期不定期对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纠正存在问题,把工作做在前、做主动、做经常。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部署,紧扣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抓好责任,进一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实

  1、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一把手”要带好班子,领好队伍,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切实抓好落实,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分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分责落实,严格考核。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日常工作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反腐倡廉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单位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同时,认真实行“三负责”,即: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对党的事业负责;加强监督,防微杜渐,对班子成员负责;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全体党员干部负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党员干部认识到位、领导干部责任到位、机关科室落实到位。

  2、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收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个严禁”等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和局机关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加大对机关效能建设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通报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4、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创造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局面,对涉及重要业务、重大经费使用、公务费用、评优奖罚等干部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事项,利用网站、宣传栏等载体做好政务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5、大力推行办事公开,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全面推行“让县领导放心,让广大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接待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6、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效能亮剑;深入开展深化反腐倡廉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继续开展“基层走亲”活动和党政一把手廉政教育“上党课”活动,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抓好教育,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精神,通过学习教育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重点开展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2、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防止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公共产品采购、公共资产管理中发生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试行)》,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搞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工作,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结合形势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相关展览,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做到用正面典型引路,用反面事例教育人,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党员干部在行政勤政过程中自重、自警,自省,自觉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

  4、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开展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通过谈话活动,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批评和帮助,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5、积极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以推荐读书、参观学习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在愉悦、轻松的气氛中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

  五、强化监督,进一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2、坚持重大问题(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坚持局务会议制度,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增强领导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民主管理的自觉性。

  3、加强行风建设,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强化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问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积极维护环境权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四次全会、市五届纪委三次全会、区五届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工作和谐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紧紧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以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关键,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常态,不断推进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一)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一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遵守组织制度,加强组织管理,执行组织纪律。组织开展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为重点的规章教育。年内由每位班子成员给党员干部各上1次(或以上)廉政党课;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年内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次以上。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干部作风问题约谈制度》,按制度规定在全局普遍开展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根据需要及时进行约谈和函询。通过抓早抓小,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把提醒、约谈和函询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强化党风廉政责任落实

  一是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工作职责,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责任分工,制定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工作措施明确到个人、落实到个人,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层层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分别与局班子成员、局党支部、条块工作负责人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与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的责任落实体系,层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月报备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确保主要负责人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纪实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廉洁提醒谈话制度落实到位。四是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坚持问题约谈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班子成员、条块工作或股室负责人,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批评教育直至问责。

  (三)切实严明党的纪律

  一是在全局党员干部中加强纪律教育,强化规矩意识,不越红线确立纪律和规矩的权威。二是把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坚守“六大纪律”的底线。三是加强对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四是严明组织纪律,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健全权力运行机制

  开展机关制度自查工作,对不符合实际的问题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根据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做好政务、党务信息公开、机关财务等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利用网络、行政服务窗口等多种平台,公开我局办事程序、行政审批(许可、备案)情况、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等政务信息。通过会议、文件、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按规定目录及时公开党建工作的有关信息。

  (五)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函询、约谈等预防腐败措施,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对涉及违法违纪的事件绝不姑息,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坚决查处。

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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