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限购政策最新2018|东莞限购政策

2019-06-03 住建城建房产 阅读:

017年4月11日执行的东莞限购政策是继3月21日的“限价令”后再次升级楼市调控政策。相比之前的调控举措。烟花美文网www.39394.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东莞限购政策,供大家参考选择。

  东莞限购政策

  一、政策要点:

  1、无论是本市户籍还是非本市户籍居民,只要拥有两套房及以上住房,都暂时不能买新房。

  2、非本市户籍,购买首套房,需要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证明,才可购房。

  3、已有一套住房,在购房之日前三年需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才可购房。

  4、非本市户籍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在前2年内若能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保,则可购买首套房。

  5、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缴纳证明不承认。

  6、无论是二手房还是新房,不动产证满2年后才可上市交易。

  7、若不满足本市现行限购政策的,接受赠与者也没有资格接受赠与的新房。

  8、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9、从4月11日起,未完成网签的合同,都不承认。

  二、政策解读

  1、明确规定非莞籍家庭购买房屋需满足社保缴费年限

  非东莞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东莞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东莞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2、明确规定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再交易条件

  东莞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东莞的现行限购政策。

  3、明确规定拥有两套房以上暂时不能买房

  通知规定,东莞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东莞限购政策相关文件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炒房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购对象及条件

  (一)本市户籍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继续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3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暂停向其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我市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以上第(二)点规定。

  (四)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二、交易转让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网签时间为准),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后,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执行时点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零时起执行。执行时间点之前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的,或未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网上已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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